![]() |
|
点此下载此页快捷方式 热门栏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
标题: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 | ||
日前,我院侦查监督部门经过审查,对公安机关提请逮捕的贺某盗窃案不予受理,理由是该案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该案的主要证据——价格评估鉴定结论可靠性太差,不能采信。从这起盗窃案件中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来看,暴露出的物价鉴定部门在当前价格评估鉴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司法机关的重视 一、 案件的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贺启富系信阳市平桥区某乡农民。于2006年9月13日因涉嫌盗窃被刑事拘留。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是:2006年7月23日夜,犯罪嫌疑人贺某窜至五星乡将张某家中的一辆人力三轮车、两个液化气钢瓶、360米棉绸布等物品盗走,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此案从公安机关移送的表面证据看,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物品均进行了物价鉴定,但实际该案在鉴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却不容忽视。 1. 鉴定的内容缺少鉴证不同种涉案物品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该案所有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文书中,虽然均概述了进行价格鉴证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却忽略了该结论要作为刑事证据使用,缺少对鉴定物品所依据的具体的法律条款,难免会让犯罪嫌疑人等对此结论及鉴定权限提出疑问,引发争议。 2. 鉴定过程缺少对涉案物品鉴定所依据的调查认证材料。此案需要价格鉴定的物品,均是双方当事人的证言材料,公安机关作为鉴定委托机关既没有提供涉案物品的实物,也没有提供涉案物品的购买发票等相关材料,物价部门在仅依“委托材料的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的不负责任的托词进行鉴定,就必然缺少鉴定物品所需要的认证材料。如此案中的360米棉绸布,其面料和质量在市场上可以说千差万别,当然价格也应差距甚远。而物价鉴定部门在没有实物和失主提供有效发票的情况下,仅仅依据所谓“委托材料”,显然是不能正确客观地反映出此涉案物品的真实价格。 3. 鉴定过程中反映不出涉案物品鉴定所依据的价格计算方法。此案所有的涉案物品鉴定结论在内容方面,均只注重结果,往往只是一个简单的物品简介,就得出了一个具体化的数字价格,结论内容过于简单。太过笼统的价格结论作为证据,与现在司法改革中的证据公开原则相违背。该鉴定价格作为认定犯罪的重要依据,没有清楚的价格计算方法,也无明确统一的计算公式(如品牌、抵扣、折旧等),这些问题都严重影响了价格鉴定准确性。 三、 对策及建议: 针对以上案件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所存在的弊端,笔者认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结论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1.加强相关立法。重点对物价部门的价格认证行使_裁量权的范围、尺度和刑事案件移 ……(未完,全文共2068字,当前只显示124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从盗窃案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看当前价格评估鉴定存在的问题) 上一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科学指导公安工作 下一篇:行政审判适用调解原则初探 相关栏目:物业 物价 考察鉴定 个人总结 调研报告 工商 |
| |||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首页登陆 | 会员注册 | 欢迎投稿 | 代写文章 | 本站帮助 | 汇款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序号:鄂ICP备18027574号-2 Copyright © 2002-2025 快文网 请记住本站域名fanwy.cn 本站会员客服:胡老师 会员客服微信号:fanwycn 〖代写专用微信号:W912986 代写专用QQ:524523809 代写专用邮箱:zyouxian@126.com〗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