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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英国精神病法庭辩护简介 | ||
【关键词】精神病辩护;英围 1.针对指控进行辩护: 【中图分类号】d915;r749 2.理解诉讼的程序以进行适当的辩护: 【文献标识码】b 3 . 知道可以反驳陪审员: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1—0067—02 4 . 理解证据的含义 在英国,精神科医生常常以专家证人的身份涉人 诉讼,提供专家证言。如果专家的证言对自己的辩护 有利,律师会在法庭上出具专家证言或安排专家出庭 作证;否则,证言将不被提交法庭。陪审团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被告人可能由于严重的躯体疾病或者精神疾病 (例如:躁狂症)而不适于接受审判。在这种情况下,如 果被告人是被羁押的.通常狱医会按照相关法规启动 转院程序.将被告人转到地方医院进行治疗。医院的 主管医生在一段时间内与法庭工作人员保持联系,以 使法庭及时了解到被告人的精神状态。当被告人的精 神状态恢复到可以受审时,法庭将继续审判。 二、因精神病无诉讼能力(not fit to plead) 无诉讼能力的辩护只限于刑事案件,可以由辩护 方提出,也可以有公诉人或者法官提出。究竟有无诉 讼能力.需另外组成陪审团进行裁决。所援引的典型 案例是1836年的“r诉pritchard”一案。由该案例引 出的判断有无诉讼能力的标准为:被告人是否能够 有无诉讼能力的问题.其核心是被告人是否能得到 公正的审判,是否能够针对指控作适当的辩护。《英国精 神卫生法案(1983))规定,在程序上,首先由两名精神科 医生做出鉴定报告,然后提交给专门成立的陪审团,如 果陪审团认可被告人无诉讼能力的结论.按照相关法律 规定,法庭根据不同情况可以做出相应的判决。 三、因精神病而无罪(not guilty by reason of insanity) 通常是在被告人被起诉有罪后才提出医学证据, 意图获得法庭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精神病无罪辩 护主要有以下4类。 (一)由于罹患严重精神障碍,不负刑事责任,因 而无罪 严重精神病人对其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作为一 项原则.在英国的法律中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了。《英 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法案(1800)》规定,如果某人因 为患有精神病而无罪的话,对其免于追究责任,然后 被送人“疯人院”。 1843年一个姓mcnaughten的苏格兰人出于被害 妄想(认为妻子受到首相的政治迫 ……(未完,全文共4632字,当前只显示11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英国精神病法庭辩护简介) 上一篇:地方税务局2009年度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下一篇:大鼠弥漫性脑损伤后早期c-fos基因表达的法医学研究 相关栏目: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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