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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税务局干部挂职锻炼调整实施方案 |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适应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加强全市地税系统基层组织建设,改善基层班子结构,根据《国家公务员职位轮换(轮岗)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和省局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地税系统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干部挂职锻炼轮岗原则 坚持有利于惠州地税科学发展,有利于基层建设和基层工作规范化,有利于优化干部结构,有利于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原则;坚持适才选岗原则;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合理配置征管查人员,保证职能运作,实现精干高效。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科级以下干部(部分科级干部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 1.市局机关、直属单位科级以下干部在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内部轮岗。 2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8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七、直属单位人员编制核定 市局稽查局核定编制35人,登记分局核定编制5人。 八、人员调整工作程序 1.人事部门提出干部交流轮岗方案,在市局机关和县区局班子中征求意见; 2.人事部门对方案进行修改报党组审定后下发; 3.采取个人、组织申请与征求意见相结合的方法,产生挂职候选单位和候选人以及交流人员; 4.市局稽查局和登记分局按照市局下达的人员编制数,初步拟定人员名单,报市局人教科; 5.市局人教科根据定编情况,结合岗位轮换,在做好与县区局沟通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各类人员名单。 6.党组根据申报和征求意见等情况组织讨论,确定稽查局、登记分局以及挂职单位和轮岗交流挂职初步人选; 7.市局党组或人教部门征求干部派出、接收单位意见,并听取本人意见; 8.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由人教部门具体办理; 9.在干部挂职离开原岗位前,人教部门或单位领导须与本人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并明确挂职期间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10.确定轮岗交流挂职的干部,从接到通知之日起,在市局规定期间内完成工作交接,到新岗位任职; 11.干部轮岗交流挂职离开原岗位前,须办理公务交接手续。确定轮岗交流挂职的领导干部和从事财、物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到新任职单位或岗位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先审计后离任。 九、挂职时间及挂职人员工作目标和任务 挂职时间为三年,三年满后由市局或县区局重新安排工作。挂职人员在任期内须完成以下五个工作目标和任务,挂职期满由市局派出考核组全面考核。一是班子建设考核目标任务;二是队伍建设考核目标任务(前两个目标由监察室、人教科负责);三是收入任务考核目标任务(由计财科负责);四是征管执法工作考核目标任务(由征管科负责牵头,法规科、规费科、税政科、登记分局等部门共同完成);五是廉政建设考核目标任务(由监察室负责)。考核目标按照百分制计,指标参照“六个一流”考核有关指标。 十、奖惩措施 五项目标考核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在80分-89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五项目标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由市局颁发证书和奖金。 十一、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干部调整工作在市局党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党组成员、市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干部调整有关工作。组长:叶健胜;副组长:黄新发、戴德来、钟毅民、林怡会、严贵杨;成员:王行燕、詹前程、丁振辉、罗运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调整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局人教科,严贵杨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行燕、詹前程、丁振辉、罗运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局人教科、监察室派员,党组审定后组成。 2.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市局党组干部调整的决定,个 ……(未完,全文共2532字,当前只显示15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税务局干部挂职锻炼调整实施方案) 上一篇:2010年国有企业五五普法验收工作总结 下一篇: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和管理规章制度 相关栏目:税务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驻点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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