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
标题:本案应适用旧法还是新法进行行政处罚 | ||
一、 简要案情: 2009年6月5日,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位于新街路的一户正在销售的副食品经营户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现场有22坛的坛装白酒正在销售,该白酒外容器上无任何标签标识,每坛的重量不等,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上述白酒的进货凭证和食品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其称现场只能提供一张进货单,同日依法立案查处。 后经调查,当事人于2009年5月初开始陆续从他人处以不同的价格购进无标签的坛装白酒在其经营处进行零售,截至到6月1日之前,经营额为403元,违法所得55.6元;6月1日至6月5日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第三种意见认为:本案分别适用《食品卫生法》对2009年6月1日之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适用《食品安全法》对6月1日至6月5日的违法行为处罚。在司法实践中,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规范问题的座谈会纪要》明确指出:“行政相对人的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以前,而具体的行政行为作出在新法之后,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时,实体问题适用于旧法的规定,程序问题适用新法的规定。”因此在处理发生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前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职能部门仍应当适用《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予以处罚。而在处理发生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以后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时,则应适用《食品安全法》,无论是其成熟度还是可操作性都高于旧法,即便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法律原则也该如此。 ????笔者认同第三种意见:关于行政处罚的新旧法律适用问题,我国的《行政处罚法》及《食品安全法》均没有相应的规定,但是从全面适用旧法到全面适用新法需要一个过渡期,在此过渡期内,出于人道或人权的考虑,需要采取权宜的做法。本案当事人交代了其于2009年5月初至 ……(未完,全文共1813字,当前只显示10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本案应适用旧法还是新法进行行政处罚) 上一篇:该案是合并处理还是单列处理 下一篇:无照经营乳业、奶粉案 相关栏目:政府 行政 |
| |||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首页登陆 | 会员注册 | 欢迎投稿 | 代写文章 | 本站帮助 | 汇款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序号:鄂ICP备18027574号-2 Copyright © 2002-2025 快文网 请记住本站域名fanwy.cn 本站会员客服:胡老师 会员客服微信号:fanwycn 〖代写专用微信号:W912986 代写专用QQ:524523809 代写专用邮箱:zyouxian@126.com〗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