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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民政局优抚工作服务细则 |
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革命烈土褒扬条例》以及《××市实施(××省军人抚恤优待实施办法)细则》规定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服务对象 现役军人、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现役军人家属等。 二、服务内容与标准 _、义务兵家庭优待。对义务兵家庭实行普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_、对××籍或其配偶户口在我市的现役军人(含军官、士兵)在部队立功受奖者,由户口所在地政府分别给予奖励。 _、追烈、评残。按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革命烈土褒扬条例》等文件规定,做好追烈、评残工作。对符合条件、手续完备和材料齐全的,及时逐级上报审批。 _、孤老烈属、孤老复员军人,_级以上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服务程序与时限 _、义务兵家庭、烈士遗属等优抚对象享受优待金,由镇区社会事务办办理优待批准手续。 _、定期抚恤金和定期补助金,每月发放一次,由市民政局或镇区统一交银行代为发放,对行动不便的对象,镇区派人送款上门。残疾军人抚恤金每年一月、七月发放。 _、评残时须个人提出申请,详细写明负伤的部位、时间、地点、原因、经过等情况,出具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原始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证明,市人民医院评残医生诊断结论.镇区审查后报市民政局,对符合评残或调整残疾等级的,市民政局__天内上报省民政厅批准后发证予以抚恤。 _、凡具备追认烈士条件的,家属须提出申请,按省民政厅要求 ……(未完,全文共1284字,当前只显示77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民政局优抚工作服务细则) 上一篇:市残联规范化建设规定 下一篇:民政局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责任制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服务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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