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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民政系统党风廉政讲课材料 |
反腐倡廉是全国、乃至全世界永恒的主题,那个国家都存在腐败,西方国家三权分列,他也有腐败。从历史上看,相对来说,社会主义国家的腐败现象要更严重一些,原苏联是因为党和政府、特别是相当级别的腐败,脱离群众,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复存在而造成的,南斯拉夫、波兰等东欧一些社会国家也是如此。所以说,腐败现象不是我们国家的专利,但是我们一党执政的国家面临的课题要复杂、反腐任务更艰巨,而且我们国家从封建主义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从紧闭国门到向全世界开放,国人抵御腐朽思想的能力欠佳,所以说反腐倡廉的任务更加艰巨,关系到我们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的大事,不能不引起国人的高度重视。所以我们要倡廉,每个党员、每个政府官员的廉洁自律是反腐败的一个基础。 我今天讲三个问题:我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历史、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和任务、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何廉洁自律,避免或减少犯错误。 一、我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历史(简介) 什么叫党风,简单地说,党风——党的作风,_同志在延安时期首先提出党风的概念,在1942年2月1日关于《整顿党的作风》一文中,_同志说“我们要完成打倒敌人的任务,必须要完成党内整顿作风的任务,即反对主观主义以整顿学风,反对宗派主义以整顿党风,反对党八股以整顿文风。” 一个政党的党风,归根结底是由这个政党的性质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实践活动中,形成了一整套优良的作风,其核心内容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三大作风。其核心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我党的反腐倡廉历史分四个阶段:一是战争反腐,从建党之初的到全国解放,这一时期表现为战争年代反腐,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从建党建军之初到全国解放,廉政反腐工作主要是在党内和军队内开展,是我党廉政反腐工作的初级阶段,由于党员和军队处于“血与火”的战争环境,腐败现象不突出,处于萌芽状态,但我们党没有因此而放松警惕,“一大”就将党的纪律列入了党纲,规定“地方委员会的财务,活动和政策,应受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监督。” “二大”《党章》,专门设立了“纪律”一章,规定“下级机关须完全执行上级机关之命令;不执行时,上级机关得取消或改组之。” “三大”首次设立“党的监察委员会”,这是党内最早的廉政反腐专门机构规定。(监察委员会1949年11月改设为纪律检查委员会、1955年3月又恢复为监察委员会,到1969年4月,“九大” 撤销了全党的纪检机构,1978年12月18日,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定重建中央纪委检查委员会。 而国家监察部是1954年9月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成立的,钱瑛被任命为部长。) 在“三大”上,首次规定了对党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9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如果说“三反”、“五反”还比较正常、对刚刚建立的新中国恢复经济建设有益、对廉政反腐起了正面作用的话,则接下来的划右派、文化大ge min运动就完全是负面的了。 反右运动,划右派,扩大化,分指标。(传说:赵钱孙李推举右派) 1966年5至8月,文化大ge min全面发动,党的廉政反腐工作进入一个十分困难时期,8月1日召开的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ge min的决定》(简称《十六条》),错误地规定“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那些走酱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先是所谓的彭真、罗瑞卿、陆定一、杨尚昆的“反党错误”;后有刘少奇、_等一批老一辈革命家被相继打倒。文化大ge min的十年,党和人民在主观愿望上仍想加强廉政反腐工作,_同志也是希望通过“防修反修”、廉政反腐建立一个没有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力劳动者与体力劳动者之间的差别,没有商品和市场,分配大体平坦,党政干部能够做到廉洁清正、不谋特权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人实现了思想革命化的理想社会。但不该采取“文化大ge min”这种方式,结果导致党的领导作用被严重削弱,党的组织纪律被彻底破坏,各级监察机构被撤销(69年4月,“九大”取消了党的监察机关的条款),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被混淆,党的各级组织涣散,国家的民主和法制被践踏,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遭受了巨大损失。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利用了这种混乱,成为他们迫害老干部的借口和手段。 这一阶段的最大案件是1951年11月揭露的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和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的巨大贪污案,两人都是30年代入党的老班干部,曾为革命事业出生入死,做出过相当大的贡献,他们贪污各种地方款项和骗取银行贷款共1554954万元旧币,使人民财产损失14亿多元旧币,送礼化费3亿多元旧币,暴露后,张子善为逃避罪责,一次就焚毁票据378张。两人于1952年2月10日被执行死刑。 这一时期,工商部门也发生了一件大案:1951年12月,沈阳市工商局局长韩永赞伙同工商局里其他干部,违反国家规定,用百货公司的名义和工商局的证明,帮助私商从国营企业盗窃钢铁,并派干部帮助私商将钢铁运到天津出售,后来发展到和私商结伙从事违法贩卖钢铁的活动,在此过程中挪用公款东北币907000万元,获利90多亿元;韩还以父亲的名义,借公款开粮店,并偷漏国家税款1900万元;并接受价值昂贵的礼物。受到了党纪国法的严惩。 这一时期出台了一些廉政反腐的政策法规,很多法律、法规都在酝酿中,但文化大ge min的开始最终使这项工作停顿,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重新走上正规。 这期间的1961年1月27日,中共中央制订出《党政干部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大纪律为: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实行民主集中制。八项注意为:同劳动同食堂;待人和气;办事公道;买卖公平;如实反映情况;提高政策水平;工作要同群众商量;没有调查没有发言权。(中纪委的2004年1月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又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四大纪律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八项要求是(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事;(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乐;(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倡廉反腐的第三阶段是权力反腐阶段,从文化大ge min结束、“四人帮”跨台,以后就没有再搞运动,不再以运动形式反腐败。“权力反腐”阶段的主要特点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党内相关法规相继出台,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所以反腐败工作还存在随意性,没有制度、党内法规做保障,往往随领导的变动而变动,没有制度做保障,使得各地反腐败形势发展不平衡。 这一时期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规不断制定出台并投入使用1979年1月中纪委制订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经中央政治局通过发布,用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随即,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1980年8月16日,中共中央做出《关于禁止在对外活动中送礼、受礼的决定》。 1981年7月5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商品流通中不正之风的通知》。 1983年3月10日,中纪委制定《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领域中违法犯罪的党纪处理暂行办法》。 1984年11月16日,中纪委发出《坚决纠正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的坏作风》;同年12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决定》;同年12月28日,1988年5月23日,中纪委连续发布三个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分别是:《共产党员的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 1988年9月13日,国务院颁布《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1990年7月,中纪委颁布了《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的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俗称(90)1号文件,明确了经济方面违纪党纪处分的金额。 1997年2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中共中央的名义正式颁布施行。 第四阶段是制度反腐阶段,从上世纪末开始逐步进入转形。特点是用制度来规范廉政反腐工作,以制度规范党和政府的行为,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为标志,三权改革、各行各业各项制度法规相继出台,反腐败工作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 二、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现状和任务 1、形势很好。风声大,雨点也大 (1)党中央十分重视,强调治标与治本并重,胡锦涛同志任总书记后20天就到西柏坡走访革命老区,布置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倡廉反腐关键在高干,在全党加强“两个务必”教育。这一系列动作说明新一届中央领导人十分重视反腐倡廉工作,我们要乘势而上,加大力度,全党、全民反腐败倡廉,我们说反腐败工作不是那一个干部、那一个党员,而是全党、全国每个党员、每个公民的事。 (2)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遏制。由于党中央近年加大了反腐败斗争力度,破了一批大案要案,许多要人相继落马,据统计,在我们党的历史后,近十几年是反腐败力度最大、高干落马最多的,解放初期有张子善、刘青山;上世纪80年代有个江西省副省长倪献策;90年代就多了,据不完全统计,有陈希同、王宝森、胡长清、成克杰、王乐毅、李纪周、慕维新、李嘉廷等十几人;突破了厦门、堪江特大走私大案、无锡新兴公司非法集资案、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诸时健走私案。 2003年有13个高干上榜,感受中央反腐力度。除李嘉庭、程维高、王怀忠外,还有山东省正协副主席潘广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田凤岐、河北省常务副省长丛福奎、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国土资源部部长田凤山、辽宁省副省长刘克田等。从94-98、99-2003两个五年作比较:全国处分党员从66.9万上升到84.6万增长206.4%;开除党员从12.15万到13.77万,增长13.3%;处分县级以上领导班干部从20295上升到28996人,增长42.9%;厅部级干部从1673人上升到2422人,增长44.8%;省部级领导从78人上升到98人增长25.6%。这是两个五年的比较,再往前的90年代以前,则少得可怜。 胡长清——江西省副省长,99年8月案发,2000年3月8日被执行死刑,87次受贿544.25万。99年在昆明参加世博会,未等会议结束就私自离会,直到广州某宾馆与情人幽会,由于紧邻边界,会议组织者和国j-a全部门高度紧张,通过江西省委才在广州某宾馆找到胡,从而案发。省部级干部第一个被判死刑。 成克杰——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壮族,2000年8月案发,2000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与情妇李平共同受贿4109万,其中李平受贿3965万,由于两人商量各自离婚后结婚,所以作为共同财产判决。少数民族,江总书记批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李嘉廷——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正部)。本人受贿119万、子女受贿2049万元、为情妇徐某谋不正当利益3000余万元。主要从发包工程、批“昆”烟中收受好处,一件红塔山可赚一万,李的案件一彼三折,从云南人和集团总经理何立为处打开缺口,3次申请中央批准立案,从查实受贿30万、150万到180万才同意,十分慎重。从李家中搜出3支手枪。2003年4月起诉书指控,1994年上半年至2000年7月,李嘉廷在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省委副书记、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10人谋取利益,先后30次伙同其子李勃(另案处理)或单独收受他人钱物总计折合人民币1810余万元,上述赃款案发后已追缴。案发后,李嘉廷向检察机关揭发了他人的犯罪事实,已有部分查证属实;还提供了重要线索,使检察机关得以侦破多起重大案件,2003 ……(未完,全文共14037字,当前只显示50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民政系统党风廉政讲课材料) 上一篇:民政局党的纪律讲课题纲 下一篇:民政局长在殡葬工作网络问政座谈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民政 统战民政 纪检讲话 述廉报告 党课教案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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