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
标题:办事处司法所2012年工作总结 |
××司法所在办事处党委、行政的正确领导和市司法局的业务指导下,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立足当前,着眼未来,充分发挥司法所的职能优势,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帮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各类制度,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司法所始终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_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为了确保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为主任,司法所、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处调解委员会,并按照轮流坐班接待制度,每天处理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日常事务,同时并对各村(居)调解委员会人员,不断进行业务知识的培训,自上而下形成了组织严密、能干高效的纠纷调处网络体系,真正做到了大事不出村,小事不出社,各级调解委员会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8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目前共有40名社区矫正人员。这40名矫正人员中,判缓刑的36名;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按罪行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24人、侵犯财产罪8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人、贪污受贿罪1人。 三 、创新工作方法,抓好法制网格工程。 1、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管理水平, 根据宜昌市“法务网格现场会”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处组织实施“法务网格工程”。 2、成立了由处党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林华锋同志为组长, 聂德武、杨春霖为副组长处“法务网格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3、先行试点,探索解决人员、场所、职能、运行和保障五大问题,通过实践,逐步摸索出一套法务工作站运行的基本模式,为全面推开法务工作站建设创造条件。我们将××桥社区划分为15个网格,每个网格配按照“四有”要求,统一法务工作站建设标准,即有完整的组织机构;建有五支法务工作队伍;有一套规范的工作制度;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经费保障。 4、目前,全处共成立一个 114个法务网格, “法务网格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中心), 19个法务工作站,114个法务网格,有专(兼)职工作人员684名。 四、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法制宣传。 1、3月初,办事处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表暨"六.五"普法动员大会,处党委书记张耘同志亲自主持,党委委员、行政副主任朱晓兵作工作报告暨动员讲话,安排布署全处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上,表彰了5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 2、为了确保法制宣传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始终把这项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并处向党委、政府建议,成立了由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司法所、派出所、学校等方面组成的法制宣传领导小组,下设办一公室在司法所,并确定专人办公。各村(社区)各单位、各学校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层层充实人员,保障了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为配合办事处开展的铁路沿线及火车站周边秩整顿,司法所发挥主力军的作用,编印录制“净化车站环境、提窗口形象”宣传单15000份发放到涉铁村(居)民手中,活动当天,请求市局支援,出动宣传车一台、2名工作人员全部到火车站广场向过往市民、出租车司机发放宣传单近千余份。 4、建立健全了各项制度,组织各级干部学习常用法律法规知识,并充分利用会议、广播、墙报、标语等一切宣传形式,广泛开展了法律法规的宣传,今年2月22日在群力等17个村组织了普法宣传活动,参加群众28150余人,发放宣传资料3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5、11月8 日,办事处利用组织机关干部收看党的” 十八” 大的时机, 组织全体机关干 ……(未完,全文共3218字,当前只显示17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办事处司法所2012年工作总结) 上一篇:办事处2012年人大工作总结 下一篇: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年”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相关栏目:司法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年终总结 个人总结 |
| |||
杩斿洖棣栭〉 | 璁句负棣栭〉 | 鍔犲叆鏀惰棌 | 鑱旂郴绔欓暱 | 棣栭〉鐧婚檰 | 浼氬憳娉ㄥ唽 | 娆㈣繋鎶曠ǹ | 浠e啓鏂囩珷 | 鏈珯甯姪 | 姹囨鏂规硶 |
涓崕浜烘皯鍏卞拰鍥戒俊鎭骇涓氶儴ICP澶囨搴忓彿锛�閯侷CP澶�18027574鍙�-2 Copyright © 2002-2025 蹇枃缃� 璇疯浣忔湰绔欏煙鍚�fanwy.cn 鏈珯浼氬憳瀹㈡湇锛氳儭鑰佸笀 浼氬憳瀹㈡湇寰俊鍙凤細fanwycn 銆栦唬鍐欎笓鐢ㄥ井淇″彿锛歐912986銆€浠e啓涓撶敤QQ锛�524523809銆€浠e啓涓撶敤閭锛歾youxian@126.com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