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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一日川办发〔1997]143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32号),确保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1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一)坚决关住新增民办教师的口子。任何地区、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民办教师,1981年整顿以后新增的代课教师不得列人民办教师管理,不得列人“民转公”范围,也不得因“民转公”而新增代课教师。 (二)加快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进度。每年安排1.2一1.5万名“民转公”指标将合格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在几年之内将全省现有4.85万名民办教师转完。各市(地、州)须在每年9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使用的“民转公”指标申报计划报省人事厅、省计委和省教委。各地1998年使用的1997年度和1998年度“民转公”指标申报计划,务必于今年11月底前报送上述三部门。 (三)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中等师范学校定向招收民办教师的规模,鼓励民办教师积极报考。按照过去的政策规定,各地要做好工作,保证省下达招生计划的完成。 (四)坚决按规定审批程序辞退不合格民办教师,严格按规定执行民办教师退岗休养制度。 (五)对1981年底以后各地各校自行 ……(未完,全文共946字,当前只显示5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 上一篇:群众路线理论征文:把“四个坚持”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 下一篇:大跨度钢结构设计之我见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统战民政 政府 财政 政府报告 办公厅室 教师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工商 调研报告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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