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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暨“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
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暨“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县委各督导组: 根据《中共xx县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x发〔2014〕3号)及《中共xx县委印发关于开展“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实施方案》(佛发〔2014〕11号)通知要求和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现就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和“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群众评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参评人员 县委督导组成员,参评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可确定干部职工代表,但不得少于单位干部职工总数的50%),教育实践活动党员代表监督员,监管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单位独立开展测评评议的,参评监管服务对象、党员群众代表,“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人数不少于6人,联合开展测评评议的不少于12人)。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要与县委督导组沟通后方可召开测评评议大会。 四、测评、评议大会议程及时间 一是由各镇、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开展情况;二是现场测评。会议由县委各督导组主持,具体测评大会时间由参评单位与县委各督导组联系确定,但必须在11月17日之前完成。 五、测评、评议结果运用 活动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将进行通报,并与评优树模、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班子调配、干部选用相挂钩,对测评评议结果差且整改不力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进行组织处理。 六、相关工作要求 1.评议工作必须在县委各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各参评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做好测评表的印制。县委督导组负责测评表发放和回收,并按要求做好参评单位测评成绩的汇总、排名,于11月17日之前将参评单位的测评资料、成绩汇总表及排名情况报县委教育实践办指导协调组。 2.部门下属单位被列入评议对象的,在开展测评时要将下属单位列入测评表并参与测评(参照附件二)。各基层医疗机构、学校及其他驻镇基层服务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各镇(参照附件三)的群众评议活动,不再参加本系统举行的测评评议。 3.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和“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开展情况测评均按百分率计算。满意率=(满意×1+基本满意×0.85+一般×0.65-不满意×0.5)/总票数×100%。满意率在95%以上为优秀(含95%),85-95%为良好(含85%),75-85%为一般(含75%),75 ……(未完,全文共1779字,当前只显示10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认真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满意度测评暨“三聚焦三整治一评议”活动群众评议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 下一篇:社区2014年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教育 大学生 社会实践 创建活动 医院 工商 纪检讲话 剖析整改 党章 群众团体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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