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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县卫生监督所台风灾后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
安卫监〔2016〕53号 关于下发《**县卫生监督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应急处置技术方案》(2016修订版)的通知 各科室、分所: 现将《**县卫生监督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16修订版)》以及相关《应急处置技术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并贯彻执行。 2016年10月25日 **县卫生监督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2016修订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_,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消毒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与应急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关于下发浙江省卫生监督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浙卫办监督[2007]22号)、《湖州市卫生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范围内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环境因素事件、重大医源性感染事件、_性不明原因疾病,以及涉及跨县(区)的或者超出事发地卫生监督机构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所防范突发事件的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技术、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工作。 1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6)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进展与动态,完成调查报告; (7)负责做好小组内与应急处置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2.3 后勤保障组职责 由办公室、财务科人员组成。 (1)确保交通运输工具和通讯正常运行; (2)及时采购、发放应急处置所需的物品; (3)落实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的经费; (4)负责安排应急处置临时加班人员的食宿和交通等问题; (5)帮助现场工作人员解决后顾之忧,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与问题。 2.4 宣传报道组职责 由办公室和科室信息人员组成。 (1)负责新闻媒体接待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编发有关快讯、简报和新闻稿件;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摄像任务,并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3)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卫生知识的宣传、咨询工作。 3 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相关科室根据职责要求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的监测和管理工作,同时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危害因素等的主动监测。 3.2 预警 3.2.1各相关科室应建立本专业的常规数据监测库和科学分析制度,采取定期和适时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对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性进行预测,定期报告分析结果,为市卫生局提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策略和措施。 3.2.2需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时,组织专家组对疫情和事件进展及时会商,提出防控建议,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提请市卫生局发布。 3.3 报告 3.3.1 报告范围与标准 (1)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所致急性病人3人及以上; (2)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所致急性病人3人及以上; (3)医源性、实验室出现同类感染病人3人及以上;发生特殊病原体或者新发病原体的医院感染; (4)传染病、传染病菌或毒种丢失、意外辐射照射事件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范围与标准按《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5)疑似为上述报告范围和标准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3.2 报告程序 (1)各相关科室在工作中发现、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信息以及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迅速进行核实确认,视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分别向所相关领导、所应急办、局应急办报告。 (2)法定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迅速进行核实确认,立即向当日总值班报告,根据总值班的指示,在接报事件后的1小时内上报局应急办。 (3)按事件的专业类别,各相关业务科室在接到事件的报告后,必须及时对该事件进行跟踪,随时掌握事态进展情况,及时向所领导报告。 (4)各相关业务科室对报告的突发公共卫生信息实施监督、管理并建档。 3.3.3 报告类型 对达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及医源性感染事件报告标准的,必须采用电话和传真形式逐级报告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类型分为三类,即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终结报告。 (1)初次报告:在获得信息对事件核实后2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包括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死亡人数、主要症状、可能原因、已采取措施、初步判定事件级别、事件发展趋势、下一步应对措施、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2)进程报告:及时对初次报告进行补充和修正,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的因素,事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原则上在初次报告后24小时-48小时进行进程报告,重大事件每日进行进程报告。 (3)终结报告: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应做出终结报告。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对今后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提出建议。 4 应急响应和终止 4.1 应急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急响应工作应遵循“条块结合、分级响应”原则,根据事件性质、级别、发展态势和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同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分析事件发展趋势和控制效果,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提高响应级别;对范围有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响应级别,具体按上级部门的应急响应指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要采取边调查、边核实、边处置、边抢救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对在学校、托幼机构以及区域性或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有关规定,提高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_。 4.2 应级响应措施 4.2.1在县卫生局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4.2.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开展环境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等的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4.2.3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3 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 4.3.1 响应级别终止的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有效控制;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4.3.2 响应级别调整的条件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降低到原响应级别标准以下。 4.3.3 响应级别调整与终止的程序 (1)组织专家对应急响应后事件控制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向领导小组提出逐级提高、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局应急办批准,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2)县卫生局宣布提高、降低或终止应急响应时,所同时做出相应级别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 4.4 应急响应流程 4.4.1 一般和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1)信息接报 各相关科室、值班室在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信息以及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迅速进行核实确认,立即向所应急办通报。应急办接收或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迅速进行核实确认,详细询问并做好记录。 法定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迅速进行核实确认,立即向当日总值班报告。 (2)事件报告 应急办初步判定后立即向所分管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向局应急办报告,并启动应急准备。 法定节日期间值班人员根据总值班的指示,通报所应急办,并启动应急准备,同时上报局应急办。 (3)事件处置 应急办立即通知现场处置相关科室了解事发地处置情况和发展态势,关注事件进展;并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别和性质,按照相应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处置。 (4)信息反馈 现场处置相关科室及时将处置信息反馈所分管领导。 4.4.2 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流程 (1)信息接报 各相关科室、值班室在工作中发现或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信息以及来源于其他渠道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时,迅速进行核实确认,初步判定后立即向所分管领导汇报。 法定节日期间值班人员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后,迅速进行核实确认,立即向当日总值班报告和分管领导。 分管领导或总值班(法定节日期间)立即向所长汇报。根据所领导指示,向局应急办报告,并启动应急准备。 (2)决定启动Ⅰ或Ⅱ级响应 接县局应急办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后,根据领导小组意见,专业处置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同时以文件形式公布正式启动Ⅰ或Ⅱ级应急响应。 (3)应急响应。专业处置组派出应急小分队;宣传报道组开展热线咨询等,对社会公布热线咨询电话;后勤保障组做好后勤保障准备;领导小组协调各工作小组开展工作,掌握各小组工作情况,跟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进展与动态,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4)现场处置。专业处置组接到指令后,各组员做好应急准备,联系安排车辆,领用所需个人防护应急物品后出发;现场由应急小分队队长全面负责,包括与当地联系,信息上通下达,组员任务分配;组员密切配合,团结协作,按照相应应急处置技术方案要求结合现场实际,完善现场处置实施方案,并按组长分工开展工作;专业处置组及时向所领导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5)宣传报道。宣传报道组根据防控进展资料,及时编写新闻稿件,接待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发布有关预防控制措施;设计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资料;组织开展热线咨询,在大众传媒和网络公布咨询电话;做好应急工作的摄影及资料整理归档;了解掌握并指导基层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6)信息报送。专业处置组收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监测等资料,分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展与动态。所办 ……(未完,全文共19334字,当前只显示46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卫生监督所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县卫生监督所台风灾后应急处置技术方案) 上一篇:**县推进按法治框架解决基层矛盾工作方案 下一篇:县委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卫生 医院 督查 公关 安全讲话 质检 科技 计划规划 人大 政协 法院 档案 党课教案 政协讲话 党委 县域 共青团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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