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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
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区城市精细化治理行动方案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实现品质城市建设目标,结合《**区推进住宅小区文明创建、提升城市管理品质攻坚行动方案(2015—2018年)》和《**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年)》,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自治区、市城市工作会议和自治区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市委三届七次全委会议及区委七届十四次全委会议精神,以建设“创新**、宜居**、诚信**、幸福**”为目标,推进城市治理资源优化整合、流程科学规范、主体多元参与,促进城市治理从定性向定量、静态向动态、单一向综合、滞后向实时转变,通过重点对城建系统精细化治理、社区小区精细化治理、政务服务精细化治理,形成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城市治理格局,切实增强市民的安全感、归属感和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规划与分步实施并进原则。对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进行统一规划,围绕城市发展,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治理关系,合理确定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市治理工作。 2.坚持属地治理与职能保障并举原则。突出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0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建立网格队伍。根据辖区面积、居住人口及治理难易程度,在每个街道办事处合理设置若干个网格治理组,负责对所属网格区域内城市治理服务的监督工作。每个网格治理组安排一名专职组长,成员由城市治理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及社区人员组成,同时,从网格内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中推选部分代表参与网格治理组工作。派驻网格治理组的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要实行双重领导,日常工作服从网格治理组的安排,业务上接受原单位指导。城市治理相关职能部门的治理服务活动要下沉到网格,对应网格治理组成立若干个“治理队”,全面负责各自网格区域内的专业化治理和标准化作业任务,并推行网格包干责任制,明确网格治理责任。各网格治理组通过日常巡查和监督,发现城市治理中的问题和不足,并在第一时间反馈至相关职能部门,由职能部门责成相对应的“治理队”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置。区监督评价中心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的日常治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二)构建规范化的标准体系,实现全过程的精细化治理 1.建立城市建设标准。各行业部门有明确建设标准的,要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标准,落实责任;没有明确建设标准的,要根据专业要求和行业规范,认真制定和完善建设标准。 2.建立城市治理标准。城市治理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内部分工有序、岗位责任明确、绩效指标合理的要求,对本部门职责任务和治理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形成治理事项有分类、完成任务有时限、效能评估有依据的科学治理标准。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要对其延伸到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要求、服务流程和办理时限等进行统一规范、明确标准。 3.建立统一作业标准。生产、生活和公共管理服务部门要制定明确、量化、严格的生产、作业标准,实施统一的操作流程、技术规范、行业守则和作业指标,做到程序清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监督有力、安全高效。 4.建立社区、小区治理服务标准。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社区服务职责和群众需求,细化社区治理服务标准,确保服务群众有流程、有制度、有职责、有效率。由房管部门牵头,建设、供电、供水、环卫、城管、园林、通信等各相关部门配合,尽快制定小区治理服务标准体系,让小区治理有规可依、有则可约。 5.建立公共服务标准。公共管理服务各行政事业单位,要针对业务及管辖事项认真研究制定工作规范和服务;直接面对服务群众的窗口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服务标准,切实落实“首问制”,政务服务要切实让群众感到安心、顺心、放心。 (三)构建广泛参与的社会动员体系,实现全响应治理 1.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和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作用,构建社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上下贯通的组织网络体系。发挥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快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社会公益组织。建立“服务、协调、预警”三位一体的联合协作机制,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网格治理。 2.充分发挥驻区单位的作用,引导驻区单位与社区开展共建活动,共同研究重大事项,协同解决存在问题。 3.充分发挥公众的作用,建立城市治理志愿者队伍,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及时发现和反馈城市治理问题,劝阻和纠正各种不文明行为。 三、建立机制 (一)建立城市治理决策协调机制。成立区城市精细化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召开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会议和城市精细化治理观摩会,总结部署全区城市治理工作,研究解决城市治理突出问题,加强街道、社区与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工作合力。 (二)建立城市治理责任机制。实行领导负责制,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本区域、本部门城市治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本部门的城市治理工作。实行绩效考核制,将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城市治理责任履行情况和绩效纳入各街道办事处和部门领导班子实绩考核目标体系中。 (三)建立城市治理监督机制。落实“权力清单”,公开涉及城市治理的审批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公开违法案件投诉和处罚结果;公开生产、作业标准和运营情况;公开涉及民生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切实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监督,建立城市治理质量监测网络,实施安全质量跟踪监测;完善行业、部门服务标准,实施标准化监管;规范行业治理,发挥职能部门在生产、生活和公共服务中的主导作用。通过“12319”城市治理热线,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四)建立城市治理激励机制。设立500万元的区本级城市精细化治理专项基金,以目标考评结果为依据,兑现奖罚。实行考核评比激励制度,对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部门定期进行考核评比,实行“月考核、季排名”制度,对考核成绩突出、排名靠前的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成绩差、排名靠后的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新闻媒体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 ……(未完,全文共5431字,当前只显示26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城市精细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上一篇:发扬“四风”促进两学一做 下一篇:文化市场“服务G20、展示新形象”百日攻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相关栏目:城建 城建讲话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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