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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 ||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三条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公司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第四条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机构和人员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第五条 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为公司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的机构设置与公司安委会的设置相同,安全质量管理部具体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专职安全员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第六条 主要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 (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动听取职工对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6)督促、检查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保障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0)每年11月底以报告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5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7)对部门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 员工职业病危害防治职责 (1)参加职业病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病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公司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2)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器具,职业病防护用品和设施。 (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附件2 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警示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止发生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j-a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的权益。 第三条 岗前告知 (1)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2)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人力资源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书。 第四条 现场告知 (1)公司在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成套电气工程部负责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的结果。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提供需要公布的内容。 (2)成套电气工程部在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五条 检查结果告知 人力资源部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卫生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危害的及时告知本人。员工离开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六条 安全质量管理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第八条 因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公司不得以从业人员拒绝作业而解除或终止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九条 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_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必须在工作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报警装置。 第十条 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示线。 (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文字符号; (3)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字符号; (5)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分隔的线带。 第十一条 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置警示标识: (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示标识; (2)放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 警示标识; (3)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_” 警示标识; (4)高温工作场所设置“当心中暑” 警示标识; (5)可能引起电光性眼炎的工作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示标识; (6)可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危害”警示标识。 第十二条 警示标识应当醒目、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 附件3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卫生和安全,防治职业病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国j-a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主要由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 第三条 公司每年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分为网上和书面两种,申报时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相应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备案结束后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取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 第四条 申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公司的基本情况; (2)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 (4)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6)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五条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2)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3)公司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公司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附件4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j-a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质量管理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质量管理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公司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 人力资源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四条 职业卫生宣传 (1)公司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简讯、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车间利用班前会、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第五条 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未完,全文共16716字,当前只显示40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职业危害防治制度汇编) 上一篇:做好冬冬季“三防”的工作通知 下一篇:县2017年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方案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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