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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税收征管_改革经验材料 |
税收征管_改革经验材料 去年以来,我市税务局以开展“关爱经营者、包容微过失”“点菜单”式改革试点为契机,持续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坚持问题导向、系统集成、统筹推进,探索建立“首违不罚”和涉税案件容错联合审查机制,助力市场主体解难纾困、轻装上阵,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积蓄了基本力量。 一、整体推进情况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企业、群众提需求,党委、政府做论证”的改革试点,使改革更好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落实。将“点菜单”式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市税务局重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协调,并多次召开党委会、局务会、重点工作推进会研究推动试点工作。成立市税务局“关爱经营者,包容微过失”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点菜单”式改革试点落实落地。 (二)广泛征集意见,多方听取诉求。面向广大纳税人缴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7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二、具体举措 “关爱经营者 包容微过失”改革项目包含全面实施“首违不罚”和涉税案件容错联合审查机制两项内容。按照“宽严相济,引导合规”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特定涉税当事人进行容错,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贡献税务力量。 (一)首次违法“不处罚”。制定《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相继推出2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涵盖14项“首违不罚”事项,共对10656户纳税人轻微税收违法行为实施了首违不罚。 (二)轻微情形“不移送”。税务机关在税务稽查检查中,对符合适用范围和条件的涉案企业,可商请公安、检察介入研判。经联席会议综合审查企业涉税案件情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罚款情况以及保证依法依规经营整改措施后,认为可以不移交的,达成一致意见,税务机关依法予以结案。机制运行以来,税务局稽查部门对11户符合适用条件的纳税人依法容错结案,不再移送公安立案侦查。 (三)主动整改“可撤案”。税务机关认为达到移送标准应当移送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并报同级检察机关备案。在侦查环节,符合适用条件的涉案企业有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不具有社会危险性、犯罪情节轻微、有关事实无查证必要或无法查证的,经联席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终止侦查或撤销案件。机制运行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对1起涉税案件依法实施容错撤销。 (四)认罪认罚“可不诉”。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企业涉税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告知企业从轻、减轻刑罚的情形,符合适用条件的涉案企业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最大限度挽回国家税收损失,自愿认罪认罚,经综合审查认为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容错机制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符合适用情形的15件案件27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五)积极补缴“可从宽”。对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符合适用条件的涉案企业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情节,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或者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 (六)稽查执法“说理式”。根据“点菜单”式改革试点工作精神,我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全省税务稽查“说理式执法”试点。在税务稽查执法过程中,注重运用释法明理、释疑解惑等说理方式,充分说明稽查执法活动以及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的理由、依据和相关法律责任,做到稽查执法事项和处理处罚决定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适当的基础上论证清晰、说理透彻,着力提高稽查执法的说服力和公信力,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实现稽查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目前,我局已制定实施方案,选取21种执法文书制作文书模板,筛选6 ……(未完,全文共2897字,当前只显示17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税收征管_改革经验材料) 上一篇:农村自建房改革工作汇报 下一篇:县委全面深化改革会议总结讲话 相关栏目:改革 改革开放 经验交流 模范 剖析整改 学习材料 申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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