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工作 |
“筹集、分配、调节、监督”是财政的四大基本职能,其中“监督”贯穿于整个财政管理工作的始终。科学管理是兴国之道,亦是兴财理财之道。当前,我国的财政管理水平亟待提高,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财政监督不力,如由于监督约束不力,财政支出上存在严重的“重分配轻管理”现象,虚报、挤占、挪用财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4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加强财政监督是依法理财的内在需要。虽然目前没有一部全国性的财政监督专门法规,但开展财政监督并非无法可依,已经颁布的《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法规都明确了实施财政监督的条款。《预算法》第71条规定:“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级各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 ,新颁布的《会计法》第32条规定: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实施监督。“发现重大嫌疑时,财政部门可以向被监督单位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和被监督单位开立帐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给予支持。”本法第33条还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鉴管、保险监督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 ……(未完,全文共5184字,当前只显示62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财政监督工作) 上一篇:我是联通人征文演讲稿 下一篇:地税局长在竞聘市局机关及分局中层副职领导岗位落聘同志座谈会上的讲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