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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 会 保 障 立 法 之 探 索

  社 会 保 障 立 法 之 探 索
  社会保障制度在国家政治经济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任何社会保障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都是通过社会保障立法,使社会保障制度得以确立;通过社会保障法的实施,使社会保障制度得以规范;通过社会保障法的修改,使社会保障制度得以完善。
  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现正处于初创阶段。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6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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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尚无综合性的法律,除近年来颁布的法规外,大量工作处于依政策操作的阶段。尽管目前制定《社会保障法典》的条件尚不成熟,但以《社会保障法通则》的立法形式,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构建框架、运行规则、适用范围、筹资方式、管理机构、管理_、监督机制、纠纷调处、诉讼程序等方面的内容却是极为必要和可行的。以《社会保障法通则》作为规范国家、单位、个人等社会保障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综合性法律,有关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助残帮困等方面的法规与之配套,才能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我国社会保障立法的依据是我国宪法第4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确认公民取得社会保障的权利,同时意味国家承担着相应的义务,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国家为了充分实现公民的生存权、健康权、发展权所应尽的义务。对公民而言,社会保障制度不是国家的恩赐,而是对公民理应享有的法定权利的保障,它意味着国家通过履行自己不可推卸的义务而实现公民的基本人权。所以,公民具有不可剥夺的社会保障获取权,国家的基本义务是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存在的基础。
  社会保障制度的建 ……(未完,全文共5725字,当前只显示68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社 会 保 障 立 法 之 探 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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