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开展评选放心农资经营门店活动的通知 |
××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关于开展评选“放心农资经营门店”活动的通 知 各农资经营单位: 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村经济秩序,规范农资经营行为,促进打假与扶优措施的落实,保障主推品种的大力推广,配合送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树立“放心农资经营门店”模范,逐步建立农资守法诚信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自愿的原则。 二、实施内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计划从2006年6月起,每年审核、评选一次,由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授予(或取消)“放心农资经营门店”荣誉称号,并发放(或收回)“放心农资经营门店”标志牌。原则上每个乡镇审核、评选1—2个,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县农资经营户守法、诚信经营,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农资经营市场繁荣、稳定。 (二)申请命名“放心农资经营门店”的基本条件 1、具有有效农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相关证照; 2、具备农资(种子、农药、肥料)经营上岗证; 3、模范遵守“农资守法诚信经营守则”; 4、经营门店2年内无违法经营记录。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按放心农资经营门店审核、评选量化打分内容,经营门店申请,大队组织考核,评分在90分以上者,命名为“放心农资经营门店”,发放标志牌,并备案。 三、组织领导 本活动在县农业局统一领导下,由大队负责组织实施,群众广 ……(未完,全文共1026字,当前只显示6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评选放心农资经营门店活动的通知) 上一篇:校务公开是提高学校执教能力的要求 下一篇:县级信息化建设经验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