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点此下载此页快捷方式 热门栏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
标题:稽查案件查办规程 |
稽查案件查办规程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稽查案件的管理,根据国家局《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稽查人员在接到投诉举报或在检查中发现违反药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管理规定的线索后,应报案件管理人员登记备案(c级以上案件应及时报,其他类案件应在1日内报)。 第三条对来源于举报、投诉、检查、抽验、交办、报请、移送、媒体披露等各种渠道的案件线索及时登记、编号,填写案件管理卡(案件管理卡,一式两份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第十一条经审批的告知书、通知书,案件管理人员在1日内登记后,案件承办人员在5日内送达当事人,同时将责令改正通知书抄送有关业务机构。 第十二条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承办人员应及时报告稽查机构负责人,稽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指定非本案承办人员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辨,制作陈述申辨笔录,一般案件稽查机构负责人3日内组织有关人员讨论,重大、复杂、疑难、特殊案件报案件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承办人员应根据决定意见在2日内完成《行政处罚审批表》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构成犯罪的案件还必须完成《案件移送审批表》及《案件移送书》的制作,经案件管理人员登记后报稽查机构负责人审核、局分管负责人审批。经审批的文书,承办人员在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或将《案件移送书》及相关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第十三条经合议、审核、案件审理委员会讨论认为证据不足的案件,承办人员在重新调查取证后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 第十四条案件承办人员在决定书送达后15日内,罚没款未到帐的,应至少电话催缴罚没款一次,催缴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决定书送达15日后3个月内,罚没款未到账的,应至少书面催缴罚没款一次。决定书送达3个月后4个月内,罚没款未到账的,书面报告稽查机构负责人,稽查机构报告局分管负责人,必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案件承办人员应在决定书送达后20日内,将执法文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整理、编目,预填结案报告的有关内容,由稽查机构负责人审阅后,送案件管理人员,案件管理人员在5日内装订、归档。对当事?si男辛诵姓Ψ>龆ǎ以诜ǘǜ匆楹退咚掀谀谖刺岢鲆煲榈模讣邪烊嗽庇υ诜ǘㄆ谙藿崾?日内,完成结案报告书的制作,报局分管负责人批准后结案。 第十六条案件主办人对依法没收的药品、医疗器械及相关物品和涉案的原材料、包装、制假器材,应当在3日内核实品种、数量并填写《没收物品处理审批表》及《没收物品处理清 ……(未完,全文共1878字,当前只显示11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稽查案件查办规程) 上一篇:微生物所所长当选表态发言 下一篇:关于食品药品监管队伍适应新职能的几点思考 |
| |||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首页登陆 | 会员注册 | 欢迎投稿 | 代写文章 | 本站帮助 | 汇款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序号:鄂ICP备18027574号-2 Copyright © 2002-2025 快文网 请记住本站域名fanwy.cn 本站会员客服:胡老师 会员客服微信号:fanwycn 〖代写专用微信号:W912986 代写专用QQ:524523809 代写专用邮箱:zyouxian@126.com〗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