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登陆  |  会员注册 | 代写文章 | 本站帮助  |  站内搜索  |  会员增值 | 欢迎投稿
文章收费标准:50元/1个月,100元/一年,200元/三年,300元/永久。点这里支付本站服务优势:阅读本站所有文章全文;其它收费网站文章,我们尽力帮下载。
点此下载此页快捷方式 热门栏目: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标题:县食品监督信息员管理办法

  县食品监督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监督信息员的行为,加强对我县食品县场的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食品监督信息员(以下简称信息员)是指由xxx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县食品药监局)聘任的协助县食品药监局从事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3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更多相关文章:县食品监督信息员管理办法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工…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
  副县长在2010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2010年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调研报告
  2010年县食品药监局矛盾纠纷“大调解”工…
  2010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关于报送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年工作…
  组工信息员培训心得体会
为两年。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作为信息员人选:
  (一)无业人员;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
  (三)有销售、使用假劣食品行为记录的;
  (四)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
  第七条信息员应当熟悉国家及省、市食品监督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信息员应当完成县食品药监局交办的相关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食品管理法律法规;
  (二)向县食品药监局反映模范遵守国家食品管理法规的典型事迹;
  (三)向县食品药监局反映并举报有关单位的违法经营行为;
  (四)向县食品药监局提出有关食品监督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第九条信息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县食品药监局予以解聘:
  (一)聘任后发现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
  (二)不按规定参加业务培训的;
  (三)调离相关工作岗位的;
  (四)不履行相关职责的。
  信息员被解聘后,县食品药监局应当收回聘书。
  第十条信息员不得以县食品药监局的名义,从事与本办法规定职责无关的工作。
  第十一条县食品药监局每 ……(未完,全文共1029字,当前只显示6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食品监督信息员管理办法

上一篇:企业所得税税源分类管理的实践与思索
下一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00六年农村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建设工作总结



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刷新此页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首页登陆 | 会员注册 | 欢迎投稿 | 代写文章 | 本站帮助 | 汇款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序号:鄂ICP备18027574号-2

Copyright © 2002-2025 快文网 请记住本站域名fanwy.cn

本站会员客服:胡老师 会员客服微信号:fanwycn


〖代写专用微信号:W912986 代写专用QQ:524523809 代写专用邮箱:zyouxian@126.com〗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