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
标题: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 |
派驻机构 为加强对派驻(出)县直部门纪检组和各基层纪委的管理,根据州纪委文纪发[200*]3号、州委办公室文办发[200*]40号文件和县委富发[ 200*] 25号《关于在县直部门派驻(出)和建立完善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15个乡(镇)纪委、县直机关纪工委、县教育局纪委、县经贸局纪委、县公安局纪委和金坝林场纪委的书记、专职副书记、监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参加或列席同级党委、行政班子会,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上级人民政府决策,保证政令畅通。 (二)协助驻在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 (三)督促所在乡(镇)、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四)初步核实重大违反党纪、政纪问题案件,并向上级报告。 (五)受理查处在职权范围内的控告、申诉违反党纪、政纪案件。 (六)完成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组织、行政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基本权利 (一)派驻(出)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纪委书记应参加同级党组织会议、行政领导班子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重大项目决策、重大业务活动等。 (二)纪检组长、专职纪委副书记参加驻在单位同级行政领导班子办公会,也可列席同级党组织的有关会议。 (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委在认真执行驻在单位党组织的正确决定的同时,对驻在单位党组织、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其他领导干部进行监督,对所在乡(镇)、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履行职责中发生的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和建议。 五、案件处理权限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依照《党章》及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处理如下案件: (一)对驻在单位及所属系统副科实职(不含副科)以下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立案检查决定。 (二)对所在单位和所属系统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确 ……(未完,全文共3962字,当前只显示95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出)县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办法) 上一篇:起点教师节演讲稿 下一篇:新城区中秋节策划方案 相关栏目:纪委 检察院 机关 乡镇 乡镇社区 纪检讲话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
| |||
杩斿洖棣栭〉 | 璁句负棣栭〉 | 鍔犲叆鏀惰棌 | 鑱旂郴绔欓暱 | 棣栭〉鐧婚檰 | 浼氬憳娉ㄥ唽 | 娆㈣繋鎶曠ǹ | 浠e啓鏂囩珷 | 鏈珯甯姪 | 姹囨鏂规硶 |
涓崕浜烘皯鍏卞拰鍥戒俊鎭骇涓氶儴ICP澶囨搴忓彿锛�閯侷CP澶�18027574鍙�-2 Copyright © 2002-2025 蹇枃缃� 璇疯浣忔湰绔欏煙鍚�fanwy.cn 鏈珯浼氬憳瀹㈡湇锛氳儭鑰佸笀 浼氬憳瀹㈡湇寰俊鍙凤細fanwycn 銆栦唬鍐欎笓鐢ㄥ井淇″彿锛歐912986銆€浠e啓涓撶敤QQ锛�524523809銆€浠e啓涓撶敤閭锛歾youxian@126.com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