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与辩论 又如,“人性”这一概念人们已争了数千年,各种观点纷然杂陈,要对它下定义自然也 是十分困难的。于是,我们采用了描述其特征的方法,我们在辩词中指出:“人性是由人的 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是与生俱来的,社会属性则是通过教化和社会化获得 的;人性本恶是指人的自然属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为这些都是游戏,我只 是小心翼翼地描述它们,而尽量避免用抽象的论述进行概括。其实,这种反本质主义的思潮 在孔子那里已见端倪。孔子的学生问“仁”,孔子并不千篇一律地答复他们,而是根据问的 人的不同情况,作不同的回答。所有这些,对我们进行辩论都是有启发的。由于尽量避免下 定义,我们在辩论中始终比较主动,对方摸不到我们的实处。 当然,我们说,尽量避免用规范或下定义的方法,这并不等于说,我们在所有的情况下 都拒绝下定义。在某些辩论中,个别必须明确地表达出来的概念仍然要求助于下定义的方法 。比如,在辩论“人性”问题时,我们把“恶”定义为“人的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的扩展” 。如前所述,我们的目的是为了阻止对方把人的本能与恶简单地等同起来。但这一定义确实 像任何其他的定义一样,包含着受攻击的危险。要是对方抓住“无节制”这一概念做文章, 我们是很难回答的。他们可以这样向我们提问:“如果一个人的胃口是吃一个饼,但由于某 种饼特别好吃,他吃了一个半,这是不是一种‘恶的行为’呢?”他们也可以问:“中国历 史上的许多农民起义目的是_暴政,遏制统治阶级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展,但为什么不少人 反倒称农民起义为‘恶’呢 ……(未完,全文共8087字,当前只显示6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演讲与辩论;辩论中的十大关系4)
上一篇:专业演讲技巧;看清问题,理性理解 下一篇:演讲与辩论;让道理说服双方
相关栏目:精彩演讲 公关 综合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