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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加强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意见 |
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专项经费来源于国际劳工组织提供的项目援款和地方配套资金,由试点地区项目管理机构(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机构)进行具体管理和运作,并接受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国家项目实施工作小组和项目指导委员会的监督和指导。专项经费要按小额贷款、有偿使用、滚动发展的原则安排,长期用于促进农村就业和低收入农户增加收入的活动。 一、 关于专项经费的使用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向就业不充分的低收入农户、吸收低收入农户就业的小型或微型企业经营者提供小额贷款,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9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项目管理机构对乡镇劳动服务站提供的贷款人资格、贷款金额和就业活动方案进行审查、评估,通过筛选并确定就业活动方案和制定贷款发放计划,上报国家项目指导委员会审批。 项目管理机构要使用统一贷款协议书式样。贷款协议要明确就业方案名称、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归还方式、资金占用率和担保等事项。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贷款归还方式根据不同的就业方案可选择一次、再次或多次偿还,资金占用率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项目管理机构应委托当地专项经费开户银行发放贷款。如果银行不能提供发放贷款服务,可委托乡镇劳动服务站直接发放。 由银行回收贷款时,按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项目管理机构通过乡镇劳动服务站直接回收贷款时,要向贷款人开出三联单收据,分别由项目管理机构、乡镇劳动服务站和贷款人保存备案。贷款回收后,项目管理机构要作出资金回收明细表和资金损益表。 对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延期还款者,由贷款人写出申请报告,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情况作出还款期限的变更。对无故不还者,项目管理机构要下发还款通知书,给予一定的宽限期,超过期限仍未归还者,视具体情况予以适当解决。对因贷款人死亡等原因不能还款者须由当地公安部门出具证明,经项目管理机构查证核实后予以注销,有关资料要全部存档备案。 二、 关于专项经费的管理 各地项目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预决算制度,并建立经费使用台帐。每年年末(按财政年度计算),项目管理机构要进行本年度专项经费收支决算,编制财务活动报表,根据下一年就业活动方案的实施情况,提出专项经费好处方案,并上报国家项目实施工作小组。 项目管理机构要按国家财政管理有关规定,对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和发生的每一笔经费往来,记入财务帐目。 专项经费的 ……(未完,全文共1684字,当前只显示101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加强中国农村就业促进试点项目专项经费管理意见) 上一篇:市创建信用社区办法 下一篇: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 相关栏目:卫生 三农 新农村 就业 管理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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