妫f牠銆夐惂濠氭  |  娴兼艾鎲冲▔銊ュ斀 | 娴狅絽鍟撻弬鍥╃彿 | 閺堫剛鐝敮顔煎И  |  缁旀瑥鍞撮幖婊呭偍  |  娴兼艾鎲虫晶鐐测偓锟� | 濞嗐垼绻嬮幎鏇犌�
閺傚洨鐝烽弨鎯板瀭閺嶅洤鍣敍锟�50閸忥拷/1娑擃亝婀€閿涳拷100閸忥拷/娑撯偓楠炶揪绱�200閸忥拷/娑撳鍕鹃敍锟�300閸忥拷/濮橀晲绠欓妴锟�閻愮绻栭柌灞炬暜娴狅拷閺堫剛鐝張宥呭娴兼ê濞嶉敍锟�闂冨懓顕伴張顒傜彲閹碘偓閺堝鏋冪粩鐘插弿閺傚浄绱�閸忚泛鐣犻弨鎯板瀭缂冩垹鐝弬鍥╃彿閿涘本鍨滄禒顒€鏁栭崝娑樺簻娑撳娴囬妴锟�
閻愯顒濇稉瀣祰濮濄倝銆夎箛顐e祹閺傜懓绱�閵嗏偓閻戭參妫弽蹇曟窗閿涳拷濮樻垳瀵岄悽鐔告た娴兼艾顕悡褎顥呴弻銉︽綏閺傦拷
标题:浅析自首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自首是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的犯罪行为。自首分为一般自首和余罪自首,一般自首成立的条件是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同时还要自愿接受审判和裁判。对自首犯的刑事处罚原则是: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对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对犯罪后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0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浅析自首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浅析街道落实党管武装制度中的问题与对策
  浅析工会在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作用
  刍议我国企业破产制度中的几个问题
的新情形,然而在实践中,经常就具体案件的某个犯罪分子是否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发生争议。笔者就实践中自首认定中的若干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笔者认为,在自首认定上产生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如何理解自动投案特别是“视为自动投案”和“如实交代主要犯罪事实”上,下文就这两个方面分几个问题试作分析:一、关于“视为自动投案”问题
  1、如何区分被告人“形迹可疑”和有犯罪嫌疑?
  形迹,意指神情、举止。一般认为,如果司法机关没有掌握被告人实施犯罪的任何证据、线索,被告人身上或所携带的物品也不能证明其有实施犯罪的嫌疑,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或者有关组织或司法机关进行例行检查,被告人如实交代自己所犯罪行的,应视为自首。如果司法机关掌握一定线索,已将被告人纳入排查范围,或者被告人被盘问时,其身上比如衣服上有血迹或所携带物品能证实其有实施犯罪嫌疑的,如枪支、毒品、赃物等,被告人“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不能视为自动、主动交代自己罪行,不能认定为自首。 相反,有学者主张被告人仅因手持赃物遭到盘问但立即交代犯罪事实的,应认定为自首。笔者认为,上述见解的思路是对的,即在被告人因形迹可疑遭到盘问时,如能根据被告人身上携带的物品确定该物品是赃物或犯罪工具等从而认定被告人有犯罪嫌疑,即使其“主动”交代罪行的,也不认定其是因形迹可疑遭到盘问而主动交代成立自首。但如果仅仅因为根据被告人的形迹认为其可疑予以盘问,被告人在遭到盘问后即 ……(未完,全文共6646字,当前只显示80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析自首制度中的若干问题

上一篇:领导在创建五好社区党建工作示范点会议上的讲话
下一篇:从基层法官流失看法官管理_之弊端

相关栏目:规章制度 工商 调研报告 



娴犳ǹ鍨傞弸渚€鈧喎绱戦柅锟� 閹舵洜枪閸旂姳绱伴崨锟� 濞夈劌鍞� 閻у妾� 閻€劏顓归崡鏇熷鐠愶箑褰� 閸掗攱鏌婂銈夈€�

鏉╂柨娲栨#鏍€� | 鐠佸彞璐熸#鏍€� | 閸旂姴鍙嗛弨鎯版 | 閼辨梻閮寸粩娆撴毐 | 妫f牠銆夐惂濠氭 | 娴兼艾鎲冲▔銊ュ斀 | 濞嗐垼绻嬮幎鏇犌� | 娴狅絽鍟撻弬鍥╃彿 | 閺堫剛鐝敮顔煎И | 濮瑰洦顑欓弬瑙勭《
娑擃厼宕曟禍鐑樼毌閸忓崬鎷伴崶鎴掍繆閹垯楠囨稉姘跺劥ICP婢跺洦顢嶆惔蹇撳娇閿涳拷闁痉CP婢讹拷18027574閸欙拷-2

Copyright © 2002-2025 韫囶偅鏋冪純锟� 鐠囩柉顔囨担蹇旀拱缁旀瑥鐓欓崥锟�fanwy.cn

閺堫剛鐝导姘喅鐎广垺婀囬敍姘冲劖閼颁礁绗€ 娴兼艾鎲崇€广垺婀囧顔讳繆閸欏嚖绱癴anwycn


閵嗘牔鍞崘娆庣瑩閻€劌浜曟穱鈥冲娇閿涙瓙912986閵嗏偓娴狅絽鍟撴稉鎾舵暏QQ閿涳拷524523809閵嗏偓娴狅絽鍟撴稉鎾舵暏闁喚顔堥敍姝緔ouxian@126.com閵嗭拷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