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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的通知 |
各市文明办,省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中央文明委拟于今年第四季度表彰第二批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四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为做好我省推荐工作,根据中央文明办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7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广泛宣传。各级文明办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在当前抗震救灾斗争和“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受到表彰的城市、村镇和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强指导和监督,帮助他们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创建工作水平,长期保持先进性。 (三)确保质量。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客观公正,公开透明,严谨有序,优中选优,真正把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绩突出、在当地具有示范作用的先进评选出来。要坚持群众标准,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评选工作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使评选出来的城市、村镇和单位叫得响、立得住,经得起群众和实践的检验。推荐工作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防止搞形式主义。要坚持实事求是,对于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推荐申报资格。要严格实行中央文明办有关严肃评选表彰工作纪律的有关要求,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正完成。 三、 申报安排 1、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列入复查的宁波市,要求依据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今年全国文明城市的申报条件,认真进行自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于6月5日前向省文明委提出参加复查的申请报告。省文明办将于6月15日前,组织有关部门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今年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程序对申报城市进行复查。6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上报中央文明办 ……(未完,全文共1608字,当前只显示9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全国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村镇、单位的通知) 上一篇: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新时期县级发改委地位与作用探析 相关栏目:创建活动 建筑 城建讲话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模范 文明 七一党建专题 八一双拥专题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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