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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县工商局与县城管执法局有关行政处罚权交接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县工商局)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下简称县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4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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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由县城管局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并视情节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____元以下的罚款。
  二、县城管局在查处无照商贩时,对用于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和原材料等,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遇有特殊情况,可以先行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并在__小时内补办批准手续。
  行政执法局采取查封、扣押措施,应当向当事人开具暂扣款物专用凭证。
  被查封、扣押的经营工具、原材料难以保存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无人认领或当事人拒绝认领的,由县城管局依法处理。
  当事人擅自动用或转移被查封、扣押的经营工具或原材料的,县城管局应当责令限期追回,并可处以被动用、调换、转移、 ……(未完,全文共615字,当前只显示37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工商局与县城管执法局有关行政处罚权交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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