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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消防安全责任状实施方案 |
为切实加强我州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州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今年,州人民政府继续与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3个派出机构(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磨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景洪工业园区管委会),州8家行业、系统单位以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签订2009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各县市政府、管委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在本年度的11月20日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州防火安全委员会。州政府在本年度12 月15 日前,抽调州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检查考评组分别对县(市)政府、管委会、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本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情况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报省防火安全委员会。迎接省政府的考评。 (二)考评标准 考评的标准和依据:消防安全责任状所列的考评标准,以及对本年度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评。 (三)考评时限 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时限为签订责任状当年的1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 四、奖惩办法 (一)对县(市)人民政府的奖惩 1.考评得分在90分(含本数)以上的第一名,由州政府评为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并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考评得分在优秀(90分) 以上的,由州政府奖励人民币10000元。 3.考评得分为合格(80—89分)的,不奖不惩。 (二)对管委会,州行业、系统单位,州直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奖惩 考评得分在90分(含本数)以上前10名的单位,由州政府评为年度消防安全先进单位,并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在州防火安全委员成员单位和被评为先进单位中推荐15名先进个人,由州政府评为年度消防工作先进个人,并奖励人民币600元。 (四)考评得分低于80分(不含本数)的,为不合格单位,由州政府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凡发生群死群伤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单位,依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 ……(未完,全文共1583字,当前只显示9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消防安全责任状实施方案) 上一篇:粮食局2009年粮食流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下一篇:林业局关于切实抓好2009年主要交通干线一重山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相关栏目:消防 公安 安全 安全讲话 规章制度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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