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
标题: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挂职干部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推进挂职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深入实践,严格要求,增长才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中的挂职干部是指省委组织部门选派到我县挂职锻炼的干部。 第三条 挂职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县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挂职干部的选派 第四条 挂职干部的选派由省市组织部门和县委安排确定。 第五条 挂职干部的挂职锻炼期限根据省市委安排的时间段确定,县委具体贯彻落实。 第六条 县委组织部负责挂职干部工作的日常组织安排、协调管理、检查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协调乡镇做好挂职干部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工作;协调与市委组织部、挂职干部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5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第十二条 实行挂职干部请销假制度。挂职干部因病、因事请假时,首先要向挂职乡镇党委书记请示报告,经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必要时县委组织部报市委组织部审批。挂职干部必须在履行完有关请假手续后,方准离岗。请假在3天以内的,由挂职乡镇负责审批;3天以上7天以内的由县委组织部批准;7天以上10天以内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10天以上的报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批准。请假的挂职干部返回后,要及时按审批权限向批准假期的单位销假,并报告县委组织部;超假者,所在乡镇负责人要及时了解情况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督促请假人员尽快返回。对无故超假又不履行任何补假手续的,按相关规定报市委组织部。挂职干部的请销假报告单装入个人挂职档案。 第十三条 按照省市委组织部门的意见,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享受职务的有关待遇,其工资、奖金等由原单位按本单位同级在职干部待遇予以发放;县委组织部门和挂职单位负责做好挂职干部的工作、生活和学习安排,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使挂职干部能安心工作。 第十四条 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县乡有关规定,从严要求自己,不酗酒、不私驾公车,未经请假不私自外出,注意人身安全,自觉树立和维护挂职干部的良好形象。 第四章 挂职干部的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 实行挂职干部定期培训制度。挂职干部到任后,充分发挥党校主阵地的作用,对挂职干部每两个月集中进行1次政治理论培训。除了县委组织部规定的培训内容外,还要重点加强对挂职干部现场观摩的培训,让挂职干部参加全县党建、农业等现场观摩活动。同时,通过举办县情培训班、列席县乡党委扩大会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挂职干部的视野,提高挂职干部的综合素质。 第十六条 实行挂职干部学习、思想及工作定期汇报制度。挂职干部每季度要如实向县委组织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内容主要是自己分管工作的进展情况;领导安排的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外出参加会议的情况;挂职期间学习及思想情况;对工作的看法及建议;其它需要汇报的内容等。挂职结束后要在所在乡镇干部大会上进行书面工作总结汇报,听取干部、群众评议。 第五章 挂职干部的考核 第十七条 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公开,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走群众路线,注重社会公论的原则,对挂职干部挂职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八条 考核的程序办法:按分管工作责任目标,由挂职干部进行自查,并写出述职报告;召开挂职乡镇干部大会进行述职,述职 ……(未完,全文共2588字,当前只显示15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挂职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上一篇: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自查报告 下一篇:政法部门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先进个人事迹[1] 相关栏目:驻点 干部 公务员 组工 组织讲话 党会报告 管理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
| |||
杩斿洖棣栭〉 | 璁句负棣栭〉 | 鍔犲叆鏀惰棌 | 鑱旂郴绔欓暱 | 棣栭〉鐧婚檰 | 浼氬憳娉ㄥ唽 | 娆㈣繋鎶曠ǹ | 浠e啓鏂囩珷 | 鏈珯甯姪 | 姹囨鏂规硶 |
涓崕浜烘皯鍏卞拰鍥戒俊鎭骇涓氶儴ICP澶囨搴忓彿锛�閯侷CP澶�18027574鍙�-2 Copyright © 2002-2025 蹇枃缃� 璇疯浣忔湰绔欏煙鍚�fanwy.cn 鏈珯浼氬憳瀹㈡湇锛氳儭鑰佸笀 浼氬憳瀹㈡湇寰俊鍙凤細fanwycn 銆栦唬鍐欎笓鐢ㄥ井淇″彿锛歐912986銆€浠e啓涓撶敤QQ锛�524523809銆€浠e啓涓撶敤閭锛歾youxian@126.com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