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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开展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 |
各乡(镇)卫生院、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关于印发〈××市卫生局实施“卫生强基工程”方案〉的通知》(*卫医[2009]34号)和《关于印发〈××县卫生局实施“卫生强基工程”方案〉的通知》(*卫发[2009]33号)等文件精神,近几年,在全县范围内连续开展了城市医生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活动,实施了卫生强基工程,收到良好效果。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便农村患者就医,按照省卫生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城市医生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前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卫人发[2010]5号)等有关要求,经研究确定,我县继续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9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3、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提高其管理工作水平; 4、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与优势,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水平。 5、妇幼保健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提高基层妇幼保健和疾病预防控制服务水平。 三、对派驻对象的各项要求 1、派驻对象: 各单位要拟定详细工作计划,积极创造条件,优先安排下一年度申报副主任医师资格的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要结合各自实际,对不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城市医生,可安排其在报考主治(管)医师资格前到农村服务,对需要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城市医生,应安排其在取得主治(管)医师资格后到农村服务。 2、派驻时间:2010年7月-2011年6月。 3、派驻医师条件:思想作风正派,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能够指导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开展工作。 4、对派驻医师要求: (1)树立全心全意为农村居民服务的思想,为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 (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执业,切实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3)自觉遵守卫生部八项纪律,恪尽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4)自觉履行岗位职责,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选派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要与“卫生强基”工程、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接受城市医生服务的单位,要对城市医生加强管理,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服务工作结束后,由服务单位和县卫生局对其进行考核并作出鉴定,考核不合格的,需经县卫生局安排重新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并再次进行考核。对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城市医生,经单位审核、公示,县卫生局鉴定,市卫生局核准发放《城市医生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卫生机构服务情况鉴定表》(附件1),作为其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1年考核合格的有效凭证。 凡是纳入到农村服务范围的城市医生在申报晋升副主任医师资格前,必须按规定到农村或城市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满一年且考核合格。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得申报副主任医师 ……(未完,全文共2150字,当前只显示1294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开展城市医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的通知) 上一篇:城市水务改革和建设情况调研报告 下一篇:城市化进程中同步加强城乡基层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相关栏目:城建 城建讲话 卫生 三农 新农村 医院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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