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闁绘劘顫夐婵囩▔鐎n厽绁版慨婵勫€濋妴澶庣疀椤愶絽绁归柡鍌滄嚀缁憋拷 |
标题: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思考 |
房管局根据国家建设部168号令《房屋登记办法》的相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好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工作是贯彻《物权法》规定的国家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确认集体土地上房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一样登记发证,切实保障农民房屋权益,体现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为此,市房地产管理局金安区分局按照主管局和金安区政府2009年度工作部署,在毛坦厂镇李家冲、青山堰两村先行试点,开展了集体土地上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现已完成毛坦厂镇李家冲村59户农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6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2、统一政策口径,规范登记要件: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农房登记,申请人应向登记机关提交:①、登记申请书;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③、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④、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⑤、申请登记房屋符合规划的证明;⑥、房屋测绘报告。以上规定的要件,申请人大多难以全部提供,由于农房建设管理“欠账”太多,违法建设、少批多建、未批先建、准建没批件现象突出。本着实事求是、尊重事实的态度,我们作出了以下规定:凡符合“一户一宅”土地使用合法并符合村庄集镇规划的农宅,由村委会、土地、建设、房管按各自职能分工补办手续,经当地政府确认后予以登记发证。村委会对申请人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与申请人身份证明一致出具证明材料;土地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一户一宅”及土地使用合法性出具证明材料;建设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村庄集镇规划出具证明材料。申请人凭村委会、土地、建设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报当地政府批准确认,形成申请登记材料提交房管部门。 二、两种特殊房屋登记的思考 1、转移登记:由于农村和城市土地不同的所有和流转模式,导致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_流转受限,《房屋登记办法》规定除法律和依法继承外,农房只能在同一 ……(未完,全文共1586字,当前只显示95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房屋登记发证工作开展的情况及思考) 上一篇:入党积极分子学习老党员心得 下一篇:2011年上半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三农 新农村 农业讲话 国土 房地产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
鏉╂柨娲栨#鏍€� | 鐠佸彞璐熸#鏍€� | 閸旂姴鍙嗛弨鎯版 | 閼辨梻閮寸粩娆撴毐 | 妫f牠銆夐惂濠氭 | 娴兼艾鎲冲▔銊ュ斀 | 濞嗐垼绻嬮幎鏇犌� | 娴狅絽鍟撻弬鍥╃彿 | 閺堫剛鐝敮顔煎И | 濮瑰洦顑欓弬瑙勭《 |
娑擃厼宕曟禍鐑樼毌閸忓崬鎷伴崶鎴掍繆閹垯楠囨稉姘跺劥ICP婢跺洦顢嶆惔蹇撳娇閿涳拷闁痉CP婢讹拷18027574閸欙拷-2 Copyright © 2002-2025 韫囶偅鏋冪純锟� 鐠囩柉顔囨担蹇旀拱缁旀瑥鐓欓崥锟�fanwy.cn 閺堫剛鐝导姘喅鐎广垺婀囬敍姘冲劖閼颁礁绗€ 娴兼艾鎲崇€广垺婀囧顔讳繆閸欏嚖绱癴anwycn 閵嗘牔鍞崘娆庣瑩閻€劌浜曟穱鈥冲娇閿涙瓙912986閵嗏偓娴狅絽鍟撴稉鎾舵暏QQ閿涳拷524523809閵嗏偓娴狅絽鍟撴稉鎾舵暏闁喚顔堥敍姝緔ouxian@126.com閵嗭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