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闂備胶绮崝姗€锝炴径鎰垫晢婵犻潧娲ㄩ埢鏃堟倵閿濆骸骞楃紒浣哄閹便劌鈹戦崟顐熷亾濠靛违濠㈣泛娴烽悿鈧銈嗗姧缁茬晫绮婅ぐ鎺撶厸闁稿本绮嶉崵鈧紓浣瑰敾閹凤拷闂備線娼уΛ宀勫磻閹剧粯鐓熼柟鎼幖瀵喗淇婇顐㈠⒋鐎殿喖鈧喓鐤€闁哄洨鍠撻悰銉╂⒑閹稿骸鍠曢柟鍑ゆ嫹婵犳鍠楄摫闁搞劌纾埀顒勬涧閻倿骞冩禒瀣亜闁告稑枪娴犙勭箾閺夋垵鎮戦柤褰掔畺椤㈡岸顢氶埀顒勫箖闄囬ˇ铏亜閵夈儲鍤囩€殿喖顭锋俊鐑芥晜閻e瞼鈻岄梻浣告惈閸嬪﹪骞忛敓锟� |
标题:如何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管的思考 |
一、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现状 网络购物是近年来从互联网中演化出来的一种商品交易方式。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年全国电子商务类站点的总体用户已达*万户,电子商务交易总额突破*万亿元,网上交易额达*亿,占国内商品交易额的*%,同比增长*%。与此同时,庞大市场空间的出现和新型交易行为的增加,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也日渐显现,政府部门如何进行网络市场的有效监管也日益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 网络商品交易其实质是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商业模式,在性质上依然属于商事活动,是传统商务在网络环境的延伸或表现,与传统的物理环境下的有形市场密切相关。在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国家工商总局的新“三定”方案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发〔*〕*号)文件中,都明确界定了工商部门具有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职能。根据该规定,工商部门今后将对网店证照、商品质量、诚信经营、退换货制度等进行监管,还将承担起网络市场行为、交易行为、服务行为等监管职能,而不仅仅停留在为消费者_的层面上。 二、当前网络商品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执法基础偏低。从人员素质上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执法人员的水平和能力与目前网络执法监管要求还有一定距离。从硬件上看,特别是基层工商机关自动化办公水平有待提高,需加强快速对网络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收集、分析和整理能力。 三、关于如何有效实施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的几点思考 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原则性态度应是促进发展,实行宽松准入,着力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公平公正的交易秩序,既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也要确保网络商品交易者和服务提供商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笔者以为,工商部门在实施监管的过程中,在加强全国性的立法建设的基础上,还应当有以下转变:一是从主体监管到行为监管;二是从营业准入到经营主体信息真实和公示;三是充分考虑互联网技术特点,建立可行的制度。 第一,降低登记“门槛”,实行分类登记管理。网络交易蓬勃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低成本的运作。因此工商部门应该尽量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大多数销售额较小,营利目的不明显的网店,可暂缓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对经营规模较大或销售特殊商品的网店,应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同时,对销售需要审批商品的网店,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由于影响到公共利益和消费者人身安全,无论规模大小,均应要求先办理执照、再上网经营,以维护百姓根本利益。鉴于一些成熟的网络交易平台如淘宝网和拍拍网等针对场内经营者的电子身份登记制度已经相当完善,因此对于无实体店铺的经营者,工商部门可加强与该类经营性网站的信息互动,开展嵌入式电子工商登记,即经营性网站在相关网络店铺开设同时要求经营者申请办理电子工商登记,取得相应资格才能进行网络交易,循序渐进地开展登记工作。 第二,构建网上监管协作体系,打造“网上工商”监管模式。针对确定管辖难的问题,可从两方面来着手解决:一是在建立完善辖区内市场主体开办的网站电子档案的基础上,对于网络交易中的实体店铺可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纳入到传统的日常巡查监管中。二是可建立全国工商部门的协作体系,使买卖多方所在地工商部门实现信息传递,交易纠纷、案件查处、线索移送达到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同时,可考虑建立一个依托互联网,连接工商、网站、公众三者之间的工商网l监管和服务平台。其功能设想:一是具备网络搜索巡查功能,通过ip地址、违法关键字设定等技术手段,对买卖信息通过采集、监测、分类、辅助识别进行日常监管。二是在模块中链接工商网上办照和网站备案端口,实现行政备案功能。三是可以在模块中设立法律法规宣传栏、案例分析、消费者论坛等栏目,对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家进行警示等。 第三,强化网络诚信建设。目前,一些成熟的网络交易平台的内部交易机制已经相当完善,防范消费风险的能力也逐步增强,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对交易双方导入了消费诚信体系。以淘宝网为例,在交易双方完成交易后,双方可以依据对方交易表现给交易对象进行“好、中、差”评价,此项评价将计入交易对方的评价记录,并作为其以后从事交易的一个信用标准。无论哪方存在恶意交易行为,对方都可以在评价体系中一目了然,如丧失信用度,就失去交易机会。因此,在工商监管中,也可以建立“诚信网络平台”。一是“平台”应与各类经营性网站建立信息联通机制,通过各类网站提供相应的诚信资料,扩大充实“诚信信息库”;二是“平台”应建立“诚信搜索引擎”,方便大众输入需查询的经济户口相关信息,检索其诚信状态。 第四,本着“权责相当”原则,明确设定网站经营者责任。由于网上交易平台上的网店数量动辄近百万,难以实现有效监管,建议参照对有形市场经营管理者责任的规定,立法明确设定电子商务网站经营者的义务,通过强化行业自律规范经营行为,从而降低行政成本,净化网络交易秩序。一是明确网站审查入网经营者资质的义务。对应 ……(未完,全文共3885字,当前只显示215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如何对网络商品交易和服务行为监管的思考) 上一篇:推行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标识规范化应当注意的几个问题 下一篇:关于当前市场监管风险防范存在问题及建议 相关栏目:综合论文 通信 商业 经贸 服务 质检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
濠电偞鍨堕幖鈺呭储閻撳海鏆﹂柡鍥╁枔椤╂煡鏌i幋鐐ㄧ細婵絽鐭傞弻娑滅疀閹惧疇鍩為梺纭呮腹閸楀啿鐣烽崼鏇炵闁瑰搫绉剁粻姘舵⒑鐠団€冲季闁割煈鍨遍〃銉╁炊閵娧€鏋栧┑顔角瑰▔娑㈠礉椤у粙P濠电姰鍨煎▔娑樏洪敃鍌樷偓浣割吋閸℃ê鍔呴棅顐㈡处閹稿憡绻涢崶顒佺叆婵炴垼娅曠€氾拷闂傚倷绶¢崹顖炴儉婵変赋濠电姰鍨奸鎰板箯閿燂拷18027574闂備礁鎲¢悷閬嶅箯閿燂拷-2 Copyright © 2002-2025 闂傚⿴鍋勫ù鍌炲磻閸涙潙鍑犻柛鎰典簽绾鹃箖鏌ㄩ悤鍌涘 闂佽崵濮村ú銊╁蓟婢舵劦鏁婇柛銉e妽婵挳鐓崶銊︹拹闁圭柉浜槐鎺楀籍閳ь剟鎮烽妷鈺傚亗婵炲棙鎸哥憴锕傛煥閻曞倹瀚�fanwy.cn 闂備礁鎼悧婊堝礈濞戙垺鍋熸い鏍ㄧ☉椤曡鲸鎱ㄥ鍡楀闁哥姴鎳橀幃妤呯嵁閸喚浠惧┑鐘亾闁搞儺鍓氶弲顒佹叏濡搫鏆遍柛鏃€鐗犻弻銈嗭紣娴d警妲紓浣广仜閸嬶拷 濠电偞娼欓崥瀣嚌妤e啫绠熺€规洖娲犻崑鎾荤嵁閸喚浠惧┑鐘亾闁搞儜灞芥濡炪倖妫侀濠勬崲閸℃稒鐓曟繛鍡楃箰濞堚晝绱掓潏鈺傜彽anwycn 闂備線娼уΛ娆撴偋閺冨牆鑸规い鎺戝缁€鍐╃箾閸℃鎹i柣鐔叉櫊閺岋綁鍩€椤掆偓婵$厧霉濠婂嫭绀冪紒宀勪憾閸ㄩ箖宕橀幓鎺嗘瀼闂備焦瀵х粙鎺楁偤閿燂拷912986闂備線娼уΛ宀勫磻閹捐秮褰掓偑閸涱垰鍩岄梺鍝ュ枑閹歌崵绮欐径鎰闁肩ǹ鐏氬▓锟�QQ闂備焦瀵ч崘濠氬箯閿燂拷524523809闂備線娼уΛ宀勫磻閹捐秮褰掓偑閸涱垰鍩岄梺鍝ュ枑閹歌崵绮欐径鎰闁肩ǹ鐏氬▓銏ゆ⒒娓氬洤寮鹃柛鐘冲哺椤㈡瑩宕奸妷锔芥珫濠殿喗绻勭粣濯渦xian@126.com闂備線娼уΛ鎾箯閿燂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