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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教育培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国家公务员通用能力标准框架(试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是指由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确定每个工商行政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必须完成的学分,年末以学分累积的方式来评价和检查教与学效果的活动。
  第三条 局人事教育科是本局干部教育培训的管理机构,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的整合、教学的协调、指导、督查;机关各科室负责制定本条线的教育培训大纲,按计划完成培训任务。
  第四条 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继续教育与学历教育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全局人员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全面提高学习、实践和创新能力;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分层分类培训的原则,对不同职位、不同层次、不同年龄的工商行政管理人员进行不同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7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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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分扣减_个基准学分,考试不及格者不记学分。
  (三)参加本局统一组织的选修课程考试,得分在均分线以上,每高_分在记__个基准学分的基础上加记_个学分,得分在均分线以下,每低_分扣减_个基准学分,考试不及格者不记学分。
  (四)按照年度教育培训学分任务完成学习笔记、学习心得,按篇(次)记分;
  (五)参加本局、上级局组织的技能竞赛、岗位练兵比武,有一次分别记__、__个基准学分,对取得个人(团体)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记__、_、_个学分;
  (六)参加本局或者上级局组织的工作调研,有一次分别记_、_个学分,调研成果获得优秀奖、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的分别加_、_、_、_个学分。
  (七)参加本局组织的专题教育交流有一次加_个学分;参加上级局组织专题教育交流有一次加_个学分。
  (八)按规定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在考核年度内在读并完成学习课程的,不扣学分;在考核年度内未参加学历教育的,扣_个学分。
  (九)按规定和所在职位要求应当取得计算机中级以上的资格证书或相当资格证书、会计资格证书、一级以上岗位资格证书未取得的,扣__个学分。
  (十)初任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扣__个学分。
  (十一)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培训的,有一次扣_个学分;参加统一组织培训无故迟到、早退的,有一次扣_个学分。
  (十二)无故不参加教育培训考试的,除进行补考外,有一次扣_个学分;考试作弊,经教育仍不改正的,有一扣_个学分。
  (十三)涂改有关证书的,除确认证书无效外,扣除相关责任人__个学分。
  第四章 学分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学分管理工作在局长办公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局人事教育科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密切配合,共同做好个人学分申报、课程备案、学分考核登记、归档等工作。
  第十二条 课程的备案与审批:
  (一)各科(室、会)每年初在征求上级职能处(室、会)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年度教育培训大纲,(包括按照必修和选修课程所设的教育培训课目、考试重点等),交报人教科备案。
  各分局可根据自身实际,依据本办法确定本分局的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对局教育培训计划选修课程的补充,报局人事教育科备案。
  (二)人教科结合人事主管部门、上级局下达的年度教育培训计划进行梳理、整合,提请局务会审查批准后,统一下达当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分期下达培训通知,由相关科(室、会)组织实施。
  (三)干部本人根据公布的必修、选修课程课目和年度学分任务抓好落实。
  未经备案、审批的教育培训课目、个人申报的学分不列入学分管理范围。
  第十三条 学分登记实行申报核查制,谁参加培训谁申报、谁牵头培训谁申报。
  (一)各教育培训牵头科(室、会)在每期培训结束后的一周向人教科报送参训人员考勤表、公示无异议的考试成绩单、加盖教育培训牵头科(室、会)公章的《干部教育培训成绩统计表》。
  (二)参加各类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工作调研获奖的,由参加人持有效证书(或文件)、调研材料或者由组织技能竞赛、岗位练兵、工作调研的牵头科(室、会)凭方案(计划)、通知、颁奖文件在获奖(颁奖)后的一周内向人教科申请学分登记。
  (三)参加专题教育交流的,由参加人持通知、交流材料或由组织专题交流的科(室、会)凭通知、参加人的交流材料,在交流结束后的一周内向人教科申请学分登记。
  (四)参加初任培训、岗前培训的、计算机中级、会计资格证以及学历教育的,由参加人持培训通知、结(毕)业证书(单科成绩单)、合格证书向人教 ……(未完,全文共3486字,当前只显示19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工商局干部教育培训学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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