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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
根据民政部《关于做好2012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云民函〔2012〕37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民事〔2012〕2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我州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加强行风建设,抓住有利时机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以保障群众安全、有序、文明祭扫为首要目标任务,认真落实“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清明节宣传月”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发挥清明节在殡葬改革宣传、提高殡葬服务水平和推进殡葬改革中的积极作用,努力实现文明祭扫、平安清明。 二、工作任务 继续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有关要求,建立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工作机制,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63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三)努力做好清明节宣传工作。要把握好清明节这个殡葬改革宣传最佳时机,开展“清明节宣传月”活动,大力宣传我州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推广殡葬改革先进经验。要及时向新闻媒体提供清明节祭扫信息,引导群众安全祭扫、文明祭扫、错峰祭扫。引导群众加强节约土地资源和环境保护意识,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祭扫形式。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准备阶段(3月9日—3月16日) 1.3月中旬,州民政局制定下发《怒江州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成立州民政局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杨文龙局长任组长,杨桂宝副局长任副组长,社会事务科、财务科相关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会事务科,办公室主任由社会事务科科长王玉伟担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清明节期间祭扫信息、行风建设信息、殡葬改革法规等宣传工作、对有关单位的沟通联系以及指导各县民政局做好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保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各县民政局要成立相应机构,抓好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行风建设、殡葬改革宣传信息收集、通报、上报工作。 2.殡仪馆、各公墓制定祭扫服务、行风建设和宣传工作方案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4月15日) 1.全力做好清明节文明祭扫和安全保障、行风建设、殡葬改革宣传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_事件。 2.3月16日至4月15日,殡葬服务单位认真开展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和“清明节宣传月”暨“行风建设月”活动,在可能发生事故区域进行严格布控,严格管理用火,防止火灾发生;做好交通疏导工作,防止踩踏和交通事故发生;创新祭扫形式,向祭扫群众宣传殡葬改革要求,邀请相关媒体报道祭扫服务工作情况;实行“六公开”,全面推进阳光殡葬,向社会承诺办理事项和限时,自觉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制定惠民工作方案,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各县民政局深入殡仪服务单位检查祭扫服务保障、宣传工作和行风建设情况,深入农村、社区以宣传展板、宣传单、公益广告短信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 3.3月31日启动清明节应急值守工作,州民政局安排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3月31日至4月5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开展应急值守、联络、宣传工作。各县民政局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要安排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从3月31日至4月5日负责24小时值守。 值守期间,州局清明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每天下午16点30前汇总各县民政局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值守人员情况、宣传工作情况、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和殡仪服务单位祭扫服务、宣传、行风建设情况,并填写《云南省2012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一并报省民政厅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殡仪服务单位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定向州民政局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 ……(未完,全文共2744字,当前只显示165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2年清明节工作方案) 上一篇:加强创新社会管理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经验材料 下一篇:农村远程教育工作心得体会 相关栏目:悼词殡葬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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