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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 |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进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的通知》(会政办发﹝2012﹞120号)要求,为切实加强发改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推进政务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_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行政和执政为民,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强化机关内部管理,改进机关服务质量,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不断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提高公务员为民办事、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提升行政人员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和程序化水平。通过实施《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达到全局行政工作人员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内部管理的制度和机制有明显改进,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明显提高,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升,机关的凝聚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人民群众对服务的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实施范围 各科、室;政务中心发展和改革局窗口。 三、实施内容 (一) 服务仪容仪表规范。包括服饰、仪容、仪态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二)服务语言行乃规范。包括语言和行为的规范;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包括业务办理区域标识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的规范;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包括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 (五)一次性告知规范。包括一次性告知的内容、要求和监督管理;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包括首问首办责任人的职责、程序等方面; (七)服务事项办理规范。包括一般事项、特殊事项、重大事项的承诺制办理办结时限等方面; (八)ab 角服务规范。包括主要责任人(a 角)和备岗负责人(b 角)的工作职责等方面;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24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为切实推进我局的行政人员规范服务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吕美琨 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潘 泽 局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 王庆仙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铁路筹建处处长 郭晓宏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机场筹建处处长 董仕祥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兰世文 副局长 成 员:王正花 办公室主任 任冬梅 投资科科长 段林芳 农经科科长 周丽梅 地区科科长 孙国琼 交运科科长 张明伟 产业协调科科长 龚 臣 社会科科长 平 凡 综合科科长 卜金龙 价格调控监测科科长 张继勇 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正花同志(联系电话:0874-5121026;邮箱:hzfgjbgs@163.com)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附件:1.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十大规范 2.常用文明用语示例 3.常见服务忌语 附件1 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十大规范 一、服务仪容仪表规范 (一)服装整洁、庄重,合乎身份。 (二)仪容大方、得体,讲究卫生。 (三)仪态稳重、自然,精神饱满。 (四)举止端庄、礼貌,交往真诚。 二、服务语言行为规范 (一)语言规范 1.使用文明规范用语,禁用服务忌语,说话客气,表述清楚 2.使用普通话,不讲方言俚语。 3.电话铃响应及时拿起话筒并向对方打招呼。 4.对服务对象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二)行为规范 1.接班人员提前到岗,交班后不无故逗留于工作区。 2.不擅自离岗、脱岗、无故串岗。 3.因事离开工作岗位,以留言、启事等方式告知。 4.严格守时,如遇紧急情况难以准时,应事先设法通知。 5.到下班时间仍有群众来办事,视情况提供延时服务。 6.不使用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出具的批文、单据等,应表述完整、字迹清楚、准确无误。 8.服务对象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 9.出现误解,要做好宣传解释,不争吵,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10.备齐有关法律、规章、政策资料,向群众宣传政策、解答疑问。 三、服务导引标识规范 (一)业务办理区域标识规范 1.工作人员佩戴胸牌上岗,胸牌标识单位名称、姓名、工号、职务和照片。穿着制式服装和佩戴专有标志的工作人员,胸牌标志的佩戴遵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服务柜台设柜台指示牌,标识“本窗口暂停服务”、“共产党员示范岗”等字样。 3.服务窗口设窗口指示牌,用立架、贴纸、桌牌或电子液晶屏等方式提示窗口名称和窗口号。 4.少数民族地区根据需要设置汉字和对应的民族文字标识。 5.根据需要设置值班员或带班领导柜台,配备值班人员。 (二)宣传公告区域标识规范 1.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簿、条),放置位置应保证服务对象能_使用意见箱(簿、条)。 2.服务窗口较多的办公场所应设置业务办理指向牌。 3.办公场所设置资料台(架),为群众提供业务办理指南、法规政策的文本及有关宣传资料,可采用自取式、借阅式或分发式提供服务对象参阅。 4.办公场所悬挂工作人员一览表,公布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工号、服务项目和监督电话等。 5.办公场所设置公告栏,以醒目方式提示业务知识、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办事信息,可选择墙挂式、电子液晶式、触摸屏、立架式。 6.办公场所门廊为透明玻璃的,要贴上玻璃门防撞条。 四、服务承诺事项规范 (一)行政机关应对行政服务的内容、办事程序、办事时限等相关具体事项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承担违诺责任。 (二)服务承诺的事项必须具备的要件包括:事项名称、政策规定、资格要求、必备手续、办理程序、办事流程、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时限承诺、责任人、具体经办人和联系电话等。 (三)承诺的事项须经过同级法制部门的审查才能发布。 (四)服务承诺的事项必须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采取发布公告、互联网上公布、建立电子触屏、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及时公开、公告。 (五)各级行政机关应履行八项工作承诺。 五、一次性告知规范 (一)一次性告知是指经办部门或经办人受理职责范围内的业务事项时,应对来访办事、来电、来函、来信咨询者一次性说明需办事项各环节应知应做的事情。 (二)一次性告知的内容 1.拟办理事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2.拟办事项需提供相关的证明资料及填报要求。 3.拟办事项必经审批环节的承办部门或责任人员。 4.拟办事项办理的程序和时限。 5.拟办事项补救的途径及方式。 (三)告知要求 1.经办人应一次性告知受理事项的理由、需办的手续、资料或办理程序、受理时限等。 2.受理事项需多个部门协办,或申请事由、必备证明材料需查证核实,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明确等特殊情况,经办人应及时与有关单位协调或向分管领导报告,尽快提出解决办法,并及时告知当事人。 3.经办人员向来访人员一次性告知时,可采用口头告知形式,如当事人要求以书面形式告知的,经办人员应填写《一次性告知单》,对需告知的事项作详细说明。《一次性告知单》一式二份,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由经办单位存档备查。、 (四)监督管理。 经办人在一次性告知中漏告、缺告、错告而需补、改材料的,一律由经办人负责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六、首问首办服务规范 (一)凡是每一次接待或接听服务对象办理、问询业务事宜,反映问题、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第一位承接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 ……(未完,全文共8068字,当前只显示323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推行行政人员规范化服务守则实施方案) 上一篇:2012年 “敬老节”庆祝活动情况汇报 下一篇:乡镇2012年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总结 相关栏目:政府 行政 服务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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