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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的思考 |
关于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的思考 摘要:本文阐述了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的意义和目前国地税征管合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的对策与建议,以进一步研究探讨建立和完善国地税机关征管合作的长效机制问题。 加强国地税协作,是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具体体现。去年以来,王军局长明确提出了“统筹加强国税地税合作,提升国、地税局合作深度和广度”的要求,总局分别下发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合作的意见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等指导性文件,今年7月1日起试行《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1.0版)》,今年10月1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_改革方案》,主要聚焦四方面内容:便民办税、厘清征管职责、优化管理服务和征管信息化。这些都将国地税合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为国地税合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的意义 (一)符合优化纳税服务的方向。 通过国地税征管信息共享后可建立一站式办税机构,简化办税流程、让纳税人一次性办齐相关涉税事宜,提升办税效率,增加纳税人的满意程度,发挥税收职能、高效优质服务、建设和谐国地税等工作要求,有利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了对税源的监控。 通过国地税两部门数字信息共享,建立长效信息共享机制,促使税收监控工作更加全面有效的完成动态化的转变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0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一是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缺少高层次的长效机制。由于国、地税纳税服务协调与合作时,不仅涉及国税和地税的纳税服务、征管、信息、稽查等各个部门,还涉及上一级税务机关的各个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涉及不同的征管软件,从而导致在某些环节不易达成共识。从2006年开始国税部门对全国垂直管理体系运用了统一的税收综合征管软件,地税方面却只是在各省建立了自身征管软件,无论从平台设置格式还是运行模块上讲都不相同,这些不一致无法通过单纯升级改造联办软件实现,需要建立更高层次的国、地税协调与合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办税合作方式少,程序繁杂。主要表现在当前国地税合作多是以实体联合办税服务厅为平台,网上办税厅和自助办税方面合作较少。国、地税实现了联合税务登记,但当纳税人办完税务登记时,仍然需要分别到两家税务部门纳税鉴定、领购发票、代开发票等,分别接受国、地税经营情况的实地核查,程序依然繁杂。 (三)国地税联合检查尚需进一步加强。 当前国地税合作除纳税服务外,其它方面比如联合稽查、联合征管等方面虽然也都进行了探索,提出了合作要求,但在一些具体操作方面的合作还不够统一,比如国地税双方对共管户起征点的认定不一致,所得税管理各行其是,稽查时对同一企业的成本、费用等项目定性不同等,这些都给国地税双方带来了管理和执法风险。 总局税务稽查规程规定,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各级地税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以上规定对加强国地税合作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对如何进行国、地税联合稽查没有明确规定,不便于两部门实际操作,存在市县国地税稽查部门各自为政的现象。目前,两部门基本上没有开展信息交流和联合税务稽查。而且,由于国、地税部门都得不到对方的稽查情况,对于一些对方发现的问题,另一方还要进行稽查,不利于稽查结果的利用,也不利于提高稽查效率,更不利于稽查震慑性的发挥。 三、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的措施与建议 (一)建立国地税共享信息的网络平台。 1、整合国、地税税收征管系统。总局应依托征管软件、金税三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坚持成本、效率优先的前提下,整合现有的信息、人力、财力资源,建立信息相对即时税收征管系统管理平台。金税三期上线后,系统运行速率将大幅提升,纳税人不论在网上提交涉税事项申请,还是在办税服务厅窗口提交,等候时间将大幅缩短;国、地税联合办理事项将逐步实现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向国、地税任何一方提交,都能实现两家信息共享;涉税事项网络化受理将呈新常态,全面支持网上申报、网络发票开具、涉税事项网上预约、征纳双方网上互动及远端纳税服务等功能,纳税人将真正实现所有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应积极搭建国地税信息平台,提供技术支撑,依托税务专网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和处理。通过管理平台的建设,来进一步整合国税、地税、统计、工商、建设、房管等部门掌握的企业基本经营情况、税源信息和纳税、减免退税、欠税等征管综合信息,加强对纳税户及其税源的控管,并切实解决国地税登记企业中的零申报企业、非正常企业等应当纳入征管范畴的纳税人依法行使纳税义务的问题。 2、建立可以共享信息的网络平台。当前,应考虑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先定期完成两套系统的信息互换工作。条件成熟后,由政府牵头对快捷、实用、安全、真实的两部门信息系统进行联合开发,实现数据库和其他信息的共享,达到提升两部门联动效率的目的。同时国地税应分别建立数据实时分析处理机制,对产生的税收征管信息进行科学归类梳理,并结合纳税评估、数据分析等有关要求,对税收征管共享信息给予适当检查评估,使双方获得税收征管信息真正具有可比性和适用性,避免税收征管信息资源的浪费。 3、提升共享征管信息运用效能。一要不断加强学习交流,运用税收征管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广泛的经验学习和工作交流活动,促进国地税机关及税务人员的沟通和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提升素质、增进了解,为机制的规范运行提供坚实有力的业务保障。二要本着“法治、服务、效率”的原则,不断改进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降低征纳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同时,不断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能力与水平,努力促进经济税收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建立国地税联合办税的合作机制。 1、扩大合作的范围。在联合开展纳税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增加国地税合作的内容,在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巡查巡管、欠税清缴和税源调查等方面进行全面联合。一是联合日常纳税评估与税务检查。对于纳税评估计划,国、地税事先联合确定评估名单、评估时间等事项,以便国、地税联合实施纳税评估,使纳税人避免重复的资料报送。对于日常税务检查计划,国地税也可事先联合确定检查名单、检查时间等事项,以便国地税联合实施税务检查,最大限度地解决“重复检查”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二是互相通报及介入。国地税办理重大案件时,发现涉及对方业务的重大税收违法线索的情况,要及时通报对方或商请对方介入,实行联合检查。对各自接到的举报案件,有对方管辖范围的,及时向对方传递信息或商 ……(未完,全文共5709字,当前只显示274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完善国地税征管合作机制的思考) 上一篇:论文:打造新型征管格局推进税收征管体系现代化 下一篇:在全市观摩会上的表态发言 相关栏目: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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