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
标题:新形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
新形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s__会议做出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全面推进依法_的重要举措,是新常态下行政机关的重大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s_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建设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近期,市局组织人员到部分县区、法律服务机构进行了深入调研,全面了解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设。 一、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行政系统坚持以群众法律服务雪球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不断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完善,业务领域不断拓展,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在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民生改善、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法律服务网络体系逐步健全。一是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按照全市服务业发展总体部署,制定法律服务业发展目标并抓好推进落实。目前,全市共有律师事务所46家、执业律师513人,公证处8个、公证员41人,鉴定所8家、鉴定人66人,法律服务所53家、法律服务工作者341人,法律援助中心8个、工作人员45人,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遍布城乡。制定下发工作意见及责任分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5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正在逐步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业务发展、资源分配、保障水平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不到位的地方,影响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全面拓展和深入推进。 (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_亟待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推进依法_的一项重要任务,其地位作用及紧迫性、艰巨性尚未引起全社会高度重视,尚未真正纳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从社会公众的角度讲,日常生产生活中往往是“有需要”才想起找法律服务,对法律服务的认知度、关注度较低。由于_缺乏统一的法律政策以及组织保障、总体规划,导致在准入退出、管理监督、执业保障、考核奖惩等环节,有的缺乏法律依据,有的操作性不强,既不利于行政机关加强管理,也制约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二)法律服务资源布局难以满足需求。受各方面因素的制约,目前全市县域法律服务机构普遍存在规模小、场所设施不完善、人才短缺等现象。从总量上看,全市共有法律服务人员1006人,与375万人口总数相比,每万人法律服务人员数还不到3人,存在较大缺口。从规模上看,平均每个律师事务所只有10人左右,鉴定所8人左右,公证处、法律服务所平均不足7人,法律援助中心平均2-3人,仍然没有摆脱“小作坊”运作层次。以律师业为例,全市执业律师20人以上的律师事务所仅占17%,不足5人的律师事务所占24%。从分布上看,受经济利益驱动,法律服务资源呈现向经济发达地区集聚态势,乡村法律服务资源匮乏,供需矛盾突出。如,市中心及城区法律服务机构集中,律师人数占全市的61.8%,有的县区甚至只有12名律师,难以满足需求。 (三)法律服务业务存在“短板”和“瓶颈”。全市法律服务门类还不齐全,特别是高层次、高端法律服务机构和业务不多,非诉讼法律服务业务“短板”问题明显,缺乏专业优势和品牌优势。据统计,全市律师受理的非诉讼业务仅占全部案件总量的25% 左右,公司上市、金融地产等非诉讼业务相对缺乏,知识产权、反倾销等国际性法律业务处于起步阶段。基层法律服务偏重于诉讼或仲裁等传统型业务,非诉讼业务相对欠缺,特别是参与政府机关决策管理、企事业单位经营比较少。此外,法律服务业务拓展难度加大,公证、鉴定行业在新常态下传统业务受到很大影响,新业务拓展不足,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 (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投入不够。有的地方政府、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认识误区,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在实践中没有得到认真执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政府、村居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案件化解,服务重大工程项目等,基本都是无偿提供服务。由于缺乏具体标准规范,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操作性不强,各地执行中随意性很大,大多数只是象征性地支付部分费用,没有统一的标准,严重影响法律服务人员积极性。很多基层单位反映,现在制约工作开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政府购买服务政策落实不到位,“有钱办事”的问题没有根本解决。此外,经费落实难、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在基层较为突出,制约了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 三、坚持问题导向,理清新形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新思路 (一)坚持“一个统筹”,推动形成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合力。公共法律服务虽然是由行政机关负责,但在具体工作中应该突破思维界限,由行政机关统筹协调,并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政府部门应当准确定位,主动承担对社会提供基本法律服务的责任,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的公共服务理念,构建全方位、系统化、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做好纵向资源整合和横向部门联动。积极探索建立行政与劳保、民政等部门对接的工作机制,加强行政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 ……(未完,全文共4015字,当前只显示223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新形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上一篇:心得体会:抵制“人情风”、克服“庸懒症”、净化“朋友圈” 下一篇:2017年度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相关栏目:公关 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服务 建筑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
| |||
杩斿洖棣栭〉 | 璁句负棣栭〉 | 鍔犲叆鏀惰棌 | 鑱旂郴绔欓暱 | 棣栭〉鐧婚檰 | 浼氬憳娉ㄥ唽 | 娆㈣繋鎶曠ǹ | 浠e啓鏂囩珷 | 鏈珯甯姪 | 姹囨鏂规硶 |
涓崕浜烘皯鍏卞拰鍥戒俊鎭骇涓氶儴ICP澶囨搴忓彿锛�閯侷CP澶�18027574鍙�-2 Copyright © 2002-2025 蹇枃缃� 璇疯浣忔湰绔欏煙鍚�fanwy.cn 鏈珯浼氬憳瀹㈡湇锛氳儭鑰佸笀 浼氬憳瀹㈡湇寰俊鍙凤細fanwycn 銆栦唬鍐欎笓鐢ㄥ井淇″彿锛歐912986銆€浠e啓涓撶敤QQ锛�524523809銆€浠e啓涓撶敤閭锛歾youxian@126.com銆�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