棣栭〉鐧婚檰  |  浼氬憳娉ㄥ唽 | 浠e啓鏂囩珷 | 鏈珯甯姪  |  绔欏唴鎼滅储  |  浼氬憳澧炲€� | 娆㈣繋鎶曠ǹ
鏂囩珷鏀惰垂鏍囧噯锛�50鍏�/1涓湀锛�100鍏�/涓€骞达紝200鍏�/涓夊勾锛�300鍏�/姘镐箙銆�鐐硅繖閲屾敮浠�鏈珯鏈嶅姟浼樺娍锛�闃呰鏈珯鎵€鏈夋枃绔犲叏鏂囷紱鍏跺畠鏀惰垂缃戠珯鏂囩珷锛屾垜浠敖鍔涘府涓嬭浇銆�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标题: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构建诚信守法、风清气正、公平正义、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推动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国际一流的城市品牌,加速推动**全面振兴,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党中央实施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国(辽宁)_贸易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围绕**全面振兴发展,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为标准,以《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遵循,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全面加强政务环境、服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诚信环境、要素环境建设,不断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全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建成国内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保持全省前列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对标先进,创新突破。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对标先进找差距,因地制宜求突破,确保**早日成为营商环境建设的样板城市。
2.坚持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瞄准重点环节和关键短板,精准发力,多措并举,提升各类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的认可度、满意度。
3.坚持规则对接,法治为本。积极对接国际国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营商规则体系,使营商环境更规范、更透明、更便利。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强法治建设,实现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
4.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按照急则治标、缓则治本、长则建制的要求,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攻坚战。
5.坚持长抓不懈,久久为功。优化营商环境既是阶段性任务目标,又是长期性工作准则,必须坚持一抓到底、长抓不懈,真正让企业看到变化、获得实惠、打消?si恰⑹髁⑿判摹?br>6.坚持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牵头主抓、人大政协监督、部门各负其责、全民支持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格局。
二、创建六个环境
(一)创建阳光高效的政务环境
1.继续缩减行政审批权限。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审批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投资限制一律取消,凡是没有法定依据的技术性审查和指定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一律取消,凡是国家、省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投资限制、技术性审查和指定提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72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更多相关文章: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 在全市深化干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

  • 优化营商环境助推某区振兴发展工作材料

  • 在市直机关贯彻落实我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的发言

  • 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

  • 法院经验交流材料:整顿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 开展扶贫脱贫攻坚、大气污染防治、优化营商环境联动监督的工作方案

  • 在全镇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 办事处优化营商环境上半年工作总结

  •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报告

  • 乡镇党委书记优化营商环境访谈讲话提纲

  • 公安机关优化营商环境汇报

  • 筛选整理环节的“直通车”模式。“企业诉求”专门为生产经营中的企业服务,让市长成为企业诉求的首问负责人。(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9.构建联动服务模式。建立健全政务中心和网上办事大厅,推行“市区一体化”审批制度,实现前台敞口受理、后台分别审批,承诺办结日期。探索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凡是与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进一步推行“一窗受理、合并审查、集约审批、一站办结”的服务模式,逐步实现“一门办、一章结、一费清”。实行首问负责、全程代办、容缺审批、限时补办等服务措施,优化程序,压缩手续,减少环节,缩短时限,提高效率。在工程建设领域探索实行“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联合验收”等新模式。(市行政审批局负责)
    10.完善项目一条龙服务机制。建立健全招商引资项目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制度,做到“一个项目、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抓到底”,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由市级领导包扶,10亿元以下、亿元以上项目由所属地区、部门主要领导包扶,亿元以下项目由所属地区、部门分管领导包扶,具体组织由项目牵头单位、项目落地单位、项目关联单位形成的专门团队负责全程跟踪服务,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各项问题,直到项目投产运营。〔市发展改革委、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
    11.建立投产运营企业帮扶机制。对于投产运营企业,做到“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一个班子、一包到底”。市直部门引进的项目,由市行政主管部门对口包扶,县(市)区、园区引进的项目,由所属县(市)区、园区行业主管部门对口包扶,并组织成立一套班子具体负责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企业平稳运行。〔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各县(市)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
    12.清理中介服务事项。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的资质资格许可外,取消其他各类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取消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或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加快发展市场中介组织,切断中介服务利益关联,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实行中介服务清单管理。〔市编委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行政审批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
    13.拓宽公共服务受益面。来营投资或创业人员,本人、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市公安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按其居住地就近优先安排就读,享受本学区学生同等待遇。(市教育局负责,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实施)指定市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和各县(市)区中心医院作为来营投资或创业人员的医疗保健定点单位,各单位指定专门科室和专(兼)职人员负责,公开联系电话,建立急诊绿色通道。由来营投资或创业人员所在社区服务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对象管理。(市卫生计生委负责)
    (三)创建活跃规范的市场环境
    14.放宽市场准入。凡是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准入门槛一律破除,凡是限制民营企业、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的各种壁垒一律拆除。以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为指导,探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除各级清单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完善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完善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核准、政府扶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国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五证合一”的基础上,试行“多证合一”、“多证并联”、“一照一码”,推动市场准入便利化。深入推行“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市工商局负责)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凡是能由市场决定的都交由市场,促进资本等要素_流动。〔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16.严厉惩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权益以及妨碍创新和技术进步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严厉查处仿冒名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商业贿赂、违法有奖销售、商业诋毁、销售无合法进口证明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大力打击大型集贸市场、超市、零售药店、食品生产加工点、校园周边网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部位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假冒伪劣和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强化全市“两法衔接”信息共享系统运行使用,探索打击侵权假冒涉案物品检验鉴定和保管处理体系建设。集中整治供水、供电、供热、消防等垄断部门或由中介收费问题。(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烟草专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提升监管科学化水平。继续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探索“双告知”、“双反馈”监管模式,在告知相关企业办事流程和办事手续的同时将企业最终注册登记情况告知许可证审批部门,主管部门也要将企业申请和许可证办理情况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探索推进重点企业、重点品种企业端的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加快建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系统。探索实行“互联网+监管”新模式,运用移动执法、电子案卷等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监控。(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环保局、市文体新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实行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度。整合建立市本级(含老边区、站前区、西市区)、鲅鱼圈区、大石桥市、盖州市4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引入竞争机制、优化平台结构等手段,在坚持依法监督前提下,探索推进交易主体跨行政区域自主选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省级目录要求,出台交易目录,将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与矿业权交易、国有资产交易及其他公共产品交易等统一纳入平台,实现公共资源集中交易。〔市发展改革委、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资委、市国土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分工负责〕
    (四)创建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9.明确行政执法权责。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明确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细分行政执法职权。严禁议事协调机构、非常设机构或者临时机构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法委托以本单位名义执法。〔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20.强化执法考核和行政问责。加强执法评议考核,督促和约束各级政府及其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综合运用监察、审计、行政复议等方式,加强对行政机关不作为、乱作为、以罚代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探索联合执法机制。积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违法行为或事项均有管辖权的要实施联合执法,对于管辖边界交叉、重叠等特殊区域要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次,消除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于同一企业的类似执法检查,其结果作为共享资源,不得重复执法。〔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22.严格禁止无依据执法。凡是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必须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未经政府法制办批准不得开展涉企执法检查;对重点投产运营企业进行检查,需征得项目帮扶部门同意;涉企执法检查必须严格遵守批准、登记、出示证件、下达通知等工作程序,未经批准或未履行相应程序,企业有权拒绝检查。〔市政府办公室(法制办)负责〕
    23.严肃行政执法纪律。严格控制行政执法审批流程,禁止向行政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不得将罚款、收费与行政执法人员或 ……(未完,全文共12421字,当前只显示44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

    上一篇: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暨“我为招商引资做贡献”大讨论督导工作方案
    下一篇:村文明实践站建设方案

    相关栏目:环保 城建讲话 其他重大节日纪念日专题 计划规划 



    浠樿垂鏋侀€熷紑閫� 鎶曠ǹ鍔犱細鍛� 娉ㄥ唽 鐧婚檰 鐢ㄨ鍗曟壘璐﹀彿 鍒锋柊姝ら〉

    杩斿洖棣栭〉 | 璁句负棣栭〉 | 鍔犲叆鏀惰棌 | 鑱旂郴绔欓暱 | 棣栭〉鐧婚檰 | 浼氬憳娉ㄥ唽 | 娆㈣繋鎶曠ǹ | 浠e啓鏂囩珷 | 鏈珯甯姪 | 姹囨鏂规硶
    涓崕浜烘皯鍏卞拰鍥戒俊鎭骇涓氶儴ICP澶囨搴忓彿锛�閯侷CP澶�18027574鍙�-2

    Copyright © 2002-2025 蹇枃缃� 璇疯浣忔湰绔欏煙鍚�fanwy.cn

    鏈珯浼氬憳瀹㈡湇锛氳儭鑰佸笀 浼氬憳瀹㈡湇寰俊鍙凤細fanwycn


    銆栦唬鍐欎笓鐢ㄥ井淇″彿锛歐912986銆€浠e啓涓撶敤QQ锛�524523809銆€浠e啓涓撶敤閭锛歾youxian@126.com銆�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