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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局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
局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质量,规范信息报送与考评,更好地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为机关指导基层服务,为树立xx部门良好形象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对象:各区xx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第三条:政务信息,是指各区xx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数据、资料、图表等经归纳总结形成文字的统称。它们是领导了解情况、制定决策、指导工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8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第九条:政务信息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创建“五个一流”、综合改革、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以及党委政府在各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政务信息的理论深度和应用价值。 第十条:xx,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应每月向市局办公室报送一定数量的政务信息。 第十一条:各级政务信息工作的主管领导和信息员,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维护信息的真实性,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第十二条:政务信息实行一事一报(专题调研、工作总结等综合材料除外),既要报喜又要报忧,既报成绩又报问题;要做到内容真实,文字简练,表达准确,报送及时;对于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件,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的时限报送。 第十三条:政务信息(包括专题调研、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材料)不能越级上报,省局领导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十四条:市局办公室设立《政务信息工作登记册》,作为考评依据。同时,每个季度进行一次政务信息工作情况通报。 第十五条: 报送政务信息被市局《xxxx信息》或简报选用一篇,记1分;被省局采用一篇,记5分;被省委、省政府及国家总局简报采用一篇,记10分。 若一篇信息被多次采用,可重复计分。 第三章 考评与奖励 第十六条:根据《政务信息工作登记册》所提供的数据,按年度评选xx局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其中在各区局中评出若干名,在市局机关科室和直属单位中评出若干名。凡获得先进单位称号的,年度奖励xx元整。 第十七条:根据各单位信息工作的实际,每年评出xx局优秀信息员十名左右。每人年度奖励xx元。 第十八条:各区x ……(未完,全文共1658字,当前只显示9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局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 上一篇:浅谈营销的文化:合作生存的方式 下一篇:关于加强街道信息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相关栏目:政府 政务讲话 政府报告 信息 工委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五一和五四节日专题 计划规划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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