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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方案 |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高全县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监察厅、云南省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制定的《云南省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云教[2009]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增强青少年体质的规定的通知》(云教〔2008〕41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健全组织,狠抓落实 全面减轻中小学生负担,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让中小学生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5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3、教师开学到校时间提前3-5天,做好开学准备工作;学期末,学校组织教师完成阅卷等相关工作后,教师开始放假。毕业年级教师开学、放假时间应与学生开学上课和放假时间同步调整,学校不得以提前开学为由向学生另行收费,发放教师津贴。 4、严格遵守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放假的规定。如遇节假日与教学时间冲突,学校可结合实际适当将开学、放假时间整体提前或推后,并确保总教学时间不超过规定。除周六可组织初中三年级、高中三年级学生在校内进行教学活动外,严禁中小学校及教师在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开展任何形式的教学活动。 5、各学校学年度工作安排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在每年8月底前,报县教育局减负办备案。 (二)学校作息时间的规定 1、中小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小学生不超过6小时,初中生不超过7小时,普通高中学生不超过8小时。中学生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小时,自习时间教师不讲授新课,但可指导学生复习或预习。小学原则上不上晚自习。有寄宿生的农村小学下午放学后到学生就寝前的课余时间,可设法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活动,活动必须有教师组织和参与,以保证学生的安全。 2、学生入校时间:小学不得早于7:30分,中学不得早于7:10分;学生离校时间:小学16:30分以前,初中学生17:10分以前,高中学生17:30分以前;中午安排2至3小时的休息时间。每年冬季,即11月份的第一周开始至寒假前,学生入校、离校时间依次往后顺延20分钟。农村中小学离校较远的走读生,其到校和离校时间各校可结合实际自定,但应保证学生必要的在校学习时间,严禁擅自增减。 3、统一规范周课时。小学每节按40分钟计算,一、二年级每周课时27节,三至六年级每周课时30节。初中每节按45分钟计算,每周课时34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未完,全文共4923字,当前只显示118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实施方案) 上一篇:老年大学建设经验交流材料——提高老年素质 永葆身心健康 下一篇: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相关栏目:教育 学校 大学生 质检 计划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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