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鐐规涓嬭浇姝ら〉蹇嵎鏂瑰紡銆€鐑棬鏍忕洰锛�姘戜富鐢熸椿浼氬鐓ф鏌ユ潗鏂� |
标题:浅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 |
浅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 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产生腐败,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检察机关办理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就没有来自司法机关内部的监督制约,客观上使得长期以来方方面面嬗音不断。怎样完善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案中的监督,说法很多很广,有的干脆讲检察机关的侦查权划出去单列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保障国家刑事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并负有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的刑事诉讼活动实行监督权力。在有效监督其他机关正确执法的前提下,检察机关又担负起法律监督中的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职责,这是检察机关自身办理的案件,它又是如何接受外部监督和自我监督呢?公权力主体单一的自我监督是难以令人信服,同时也难以真正达到监督之目的。在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以前整个诉讼中的检察环节对检察机关自侦案件的监督也存在法律空档。检察机关因此围绕这个棘手的问题,一直在探索和改革。2003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和颁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并在部分地区进行试点,取得了显著效果。不少有识之士就认为,检察机关试行的人民监督员制度,有创新有发展,打破了传统的框框,并且也跳出了通过国家机构来寻求监督制约,由社会各界人士来参与监督,人民的监督权力付诸施行,这些都是符合宪法人民参与法制建设的理念。在实践中,此规定一出台也得到了社会各界、法学专家和各级领导的肯定和重视。检察机关直接受理侦查的职务犯罪案 ……(未完,全文共5408字,当前只显示65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浅议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法律定位) 上一篇:浅析如何提高舆论应对能力实现公安与媒体良好合作 下一篇:浅谈《论语》对组工干部创先争优的启示 相关栏目:民政 换届 政务讲话 督查 规章制度 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
| |||
返回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首页登陆 | 会员注册 | 欢迎投稿 | 代写文章 | 本站帮助 | 汇款方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序号:鄂ICP备18027574号-2 Copyright © 2002-2025 快文网 请记住本站域名fanwy.cn 本站会员客服:胡老师 会员客服微信号:fanwycn 〖代写专用微信号:W912986 代写专用QQ:524523809 代写专用邮箱:zyouxian@126.com〗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