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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201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根据《201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范围
市政府工作部门及市政府直属机构共计38个,按照行政职能性质分为三类。即: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类;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类;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类。
经济调节和经济管理类(18个):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粮食和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业管理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市供销总公司、市芦苇管理总站、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市工业控股公司、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社会管理和政务管理类(13个):市政府办公室、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大安灌区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老龄办、市扶贫办、市嫩江湾湿地保护开发管理办公室、市行政审批管理服务中心。
市场监管和执法监督类(6个):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审计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农机管理总站。
二、考评指标体系
(一)考评内容。
绩效考评内容包括重点工作目标、个性工作目标和共性工作目标三个方面。
1.重点工作目标。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确定本部门工作指标。制定指标时主要依据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全市2014年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
2.个性工作目标。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围绕地方经济发展和涉及民生等项工作,自行确定的工作任务指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111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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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加2分、1.5分、1分;系统通报的,分别加1分。
    2.突出贡献加分。部门的年度绩效指标有重大突破,单项工作在全国位居前六名的分别加5分;位于全省前三名的分别加4分、3分、2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分值计入绩效考评总分。
    3.招商引资加分。超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每超额20%,加0.5分;前5名的,且引进3千万元以上生产型项目的,加3分。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加分计入绩效考评总分,由市经济技术合作局提供依据。
    4.民营经济发展加分。按照《大安市民营经济发展绩效管理考评细则》规定,具有相应情形,应当予以加分的,由市民营经济发展公司提出加分意见,市绩效办审核。
    表彰以相关文件、证书和奖牌为依据,计算表彰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表彰的项目,在截止日以后表彰的,加分计入下年度。部门应填报加分申请表,并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上报考评组审核、存档。
    减分。被考评部门未按照绩效考评要求开展工作的;受到上级党委、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的;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和责任追究的予以减分。
    1.跟踪考评减分。
    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绩效管理工作(以相关文件为依据);未按时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专项工作任务(如冬季清雪完成不好或无故不清扫的);对群众诉求办理不力(投诉未按照规定时限办理经催办无结果或对转办事项敷衍塞责,达不到办理要求的),每次减1分。减分分值从跟踪考评分值中扣除,同一事件不重复减分。
    2.绩效目标考评减分。
    (1)未按规定时限上报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绩效计划的;上报的绩效考评指标有所保留或遗漏的;未进行部门自我考评,未按时上报自我考评总结的;未开展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的,以上每项减0.5分。上报的奖励加分项目弄虚作假的,减2分。减分分值从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
    (2)考评组考评减分标准。
    ①没有研究部署工作纪要和记录的,没有痕迹材料的,每缺少一项,按该项目基本分的10%减分,最多减50%。
    ②工作目标超时限完成的,按该项目基本分的10%减分。
    ③定量指标每少完成百分比例,扣该项目相应比例分值。
    ④未完成工作目标,且没有充分理由的,按该项目标赋分的100%减分;需调整的指标,没有申请调整的,又未完成的,按该项目标赋分的100%减分。
    以上减分分值应从绩效考评单项指标分值中扣除。
    (3)受到通报批评减分。部门工作受到国家级通报批评的减5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通报批评的减2分,受到白城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局)通报批评的减1分。被中央和省主要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分别减2分、1分。减分分值从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
    (4)“转作风、抓治理、提效能”专项活动减分。未开展或效果不明显,在检查中发现工作人员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擅离职守、玩游戏、炒股票,工作日中午因私饮酒等违反机关工作纪律的,考评组每发现一人次,该部门减0.1分。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各项会议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每次减1分。减分分值从绩效考评总分中扣除。
    同一事件不重复扣分。减分由相关部门提供依据,考评组提出建议,报市绩效办确定。
    降低考评档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降低一个考评档次。
    “一票否决”。对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行政不作为、维护_等七个方面属重大责任事故被上级部门问责或符合问责条件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实行“一票否决”,该部门直接确定为四档。
    三、考评方法和程序
    考评方法采取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跟踪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网上巡查与察访核验相结合的原则,依托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强化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绩效考评科学化水平。考评程序包括:
    (一)制定绩效计划。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绩效考评内容的要求,将绩效考评指标进行细化、分解、量化,制定本部门的绩效考评计划(见附表)。在制定绩效计划时,工作目标要明确,措施要有力,责任要落实,时间安排要合理。绩效计划制定后,报考评组牵头部门(市人社局)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经部门主要领导和市政府分管领导签字,报市人社局绩效考评办审定并备案,作为部门年度绩效考评的依据。
    绩效管理考评计划制定上报工作要在10月24日前完成。在绩效目标执行过程中,因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调整或不可抗拒因素的影响,需要调整的,各部门要在指标变动3个工作日内,提出调整意见,经市领导同意后,报考评组备案。
    项目取消后,该项目的分值应作如下调整:一是有新追加项目,新增项目分值为该项目的分值;二是没有新增项目,应将该项目分值分配到同类项目中,同时将变动后的绩效考评计划报考评组备案。
    (二)自我评估。
    被考评部门每季度要对绩效计划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自我检查,撰写自查报告,及时掌握工作完成进度,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按时高效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半年考评。
    被考评部门要对上半年绩效考评内容和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于10月17日前,将上半年绩效评估内容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半年评估总结报考评组。由考评组组织专门人员对指标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认定和汇总审核,分析上半年指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跟踪问效,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跟踪考评。
    根据网上巡查情况组织有关人员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 ……(未完,全文共6005字,当前只显示28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4年**市政府工作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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