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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设立民商事专业法官工作室的若干规定(试行) |
关于设立民商事专业法官工作室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实现审判活动专业化,培养“T”知识结构的员额法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新型审判团队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等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保留机构改革后审判庭室建制的基础上,根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29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一)**法官工作室,由**副院长组织、领导,成员**,负责涉房地产类型案件(建设工程、房屋买卖、租赁、物业)调研、指导; (二)**法官工作室,由**专委组织、领导,成员**,负责劳动人事争议和与公司有关的案件调研、指导; (三)**法官工作室,由**副院长组织、领导,成员**,负责家事案件调研、指导; (四)**法官工作室,由**副院长组织、领导,成员**,负责(借款、保险)合同案件调研、指导; (五)**法官工作室,由**副院长组织、领导,成员**,负责损害赔偿案件(含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研、指导。 第七条 专业法官工作室的职责: (一)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的对应类型案件; (二)对应类型案件组织讨论研究,提出相关裁判指导意见建议,统一裁判尺度; (三)指导其他员额法官进行对应类型案件审理; (四)每季度安排1-2个专业法官工作室(对其对应类型的专业案件)对全体员额法官及法官助理进行专业培训(结合本院发改案件的评查)。 由立案庭甄别重大、阴暗、复杂、新类型案件,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可指定分案至相应专业法官工作室。 第八条 专业法官工作室组建应综合考虑专业结构、业务专长、年龄结构、个人意愿等因素,以个人自荐、部门 ……(未完,全文共1264字,当前只显示76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设立民商事专业法官工作室的若干规定(试行)) 上一篇:多措并举 推动党员发展“拔乎其萃” 下一篇:维稳信访安保防恐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安排 相关栏目:商场 法院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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