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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兼谈正确处理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关系 【关键词】医疗鉴定;医疗纠纷;法律适用 【中图分类号】d918.9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297(2005)03—0204—03 司法鉴定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 国j-a全机关、监狱、仲裁机关以及当事人对案件立 案前取证、诉讼、执行、仲裁过程中所遇到的专门技 术、专门知识问题,委托有鉴定权的机构或鉴定人依 法检验或判断的活动。&#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42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看全文方法:付费极速开通 投稿加会员 注册 登陆 用订单找账号 …… 组织鉴定。对于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 疗纠纷,若无法判断谁是谁非,而现行法律并未规定 如何处理,当然可以借助司法鉴定这种最常见的手段 来达到定纷止争的目的。事实上,再未出鉴定结果之 前,我们也无法明确哪一类医疗纠纷是医疗事故引起 的医疗赔偿纠纷,因此从理论上我们可对所有医疗纠 纷进行司法鉴定,这更加证明对医疗纠纷进行司法鉴 定是可行的 二、从现行法律规定上看: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 法解释的规定 1.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 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 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 门鉴定”.并未确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惟一 鉴定地位。 最高法院最近颁布的民事司法解释精神 是.判断医疗赔偿案件不依是否存在医疗事故而定. 而是根据医院是否存在过失判决。那么医院过失由谁 来确定?没有法律规定。而医疗行为是否有过失的问 题肯定是专门性问题.对于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 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 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也就是说对医疗纠纷进 行司法鉴定完全是有法律依据的。 2.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施 行。就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6 el向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等法院下发了《关于参照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 知》。就人民法院参照“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 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 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起诉到法院的,参照“条例”的 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 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人民法院在民事 审判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决定进行医疗 事故司法鉴定的.交由“条 ……(未完,全文共4574字,当前只显示11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 上一篇:基层医疗机构护患纠纷25例分析 下一篇:脾脏假性囊肿误诊为外伤性脾损伤并包膜下血肿1例 相关栏目:司法 考察鉴定 个人总结 法律 普法 政法武装 政治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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