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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1年度县(市)局、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之三 |
(二)考核项目与评价标准(常规工作) 任务 项目 考核内容与指标 分值 评价标准 处室 助动 经济 发展 1、市场主体依法准入 ①开展登记质量检查;建立审慎审查工作机制;深化五优注册窗口、优秀示范岗创建;建立热点难点问题分析研判制度;开通企业网上登记平台;开展审查员培训考试;按照省、市局部署清理企业名称库,贯彻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规定依法核准企业名称,做好商号认定和保护;按省政府要求为企业数字证书发行宣传做好服务工作。②编制主体信息报告。 40 第①项按要求做好工作得基准分20分、加分15分。登记质量评比前三名分别加1-3分;建立审慎审查工作机制1-2分;窗口获各级荣誉加1-3分;企业网上登记完成20户以上加1-2分;知名商号认定组织到位推荐把关质量高加1-2分;引导企业自愿申领数字证书成效好加1分;系统知识竞赛团体前三名加1-3分,个人前六名加1-3分。未组织开展登记质量检查扣2分;未上报或未按时上报检查、讲评和整改情况每少一次扣1分,最高扣4分;每发现1起登记确权错误扣5分;因违法登记被追究责任扣5-10分;越权登记每发现1起扣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86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10 按要求做好工作得基准分6.5分。查处假冒侵权商标案同比降幅最小或增幅最大加0.5-1.5分;查处商标印制违法案件、涉外商标案件同比降幅最小或增幅最大加0.5-1.5分;知名品牌联络网机制健全,办理案件出色加1.5分;至少有一个以上专业市场开展商标准入和规范使用工作加1分。发生重大侵犯知识产权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扣1至5分;经抽查商标印制企业未纳入信用监管、列入日常巡查项目并进行监管信息录入扣1至3分。 商广处 强化 监管 服务 6、落实企业监管重点 ①开展年检验照和企业监管(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信息加工开发,形成专项分析、调研报告等;以公开发布等形式开展各类监管信息社会化应用;②企业监管案件(不含年检案件)查处,列入年检重点监管对象企业监管案件,或单个当事人罚款金额达20万元以上、个案罚款总额50万元以上、认定违法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及各类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企业监管案件;③探索农民专业合社日常监管与规范服务;④落实百强、五十强民企排序、民企景气调研等工作和助动地方经济、民企发展活动。⑤做好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内部管理。⑥创新企业监管和服务工作(出资监管、法定代表人监管、市场退出机制建设、许可证管理等);⑦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 20 第1项:基准分4分。按季、半年、年度上报个私经济运行分析,分析有质量得2分,未及时上报或分析质量不高逐项扣0.5-2分,其他按照信息加工开发应用成果的数量和质量排序,最高得2分,其他按比例得分;第2项:基准分4分。案件数结合系数计算(系数:绍兴县、诸暨、上虞1,嵊州、新昌、越城1.3,开发区、袍江、镜湖3),案件数最高得基准分,其他按比例得分。第3项:基准分2分,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加0.5-1分。第4项:基准分1.5分。民企景气调研报告省局采用加0.5分,不按要求完成、效果差的扣0.5-1分。第5项:基准分2分。未按要求完成、效果差扣0.5-1分。第6项:基准分2分,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成效明显加0.5-1分。第7项:基准分2分,未完成扣0.5-2分。 企管处 7、深化信用监管 ①牵头企业信用数据库质量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县所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操作规程。②按信用监管基本内容开展工作。③推进法定代表人信用监管。④深化行业信用、网络信用、经济综合体信用监管和信用修复。⑤按要求做好动态信息上报,完成交办的其他任务。⑥汽车服务类企业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性网站信用建设全面开展。⑦信用联合监管或政府企业信用建设有新成效。⑧推进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培育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举办好“企业信用活动周”。 35 ①共4分。领导有力、职责明确、人员落实,得1分;无专职人员扣1分。落实《基层工商信用监管实务手册》,县所职责分工明确,操作规程细化,得2分;县所职责分工不明确扣1分;企业信用数据库质量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得1分;企业信用数据库质量不高扣1分。②共9分。按规定应用企业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开展分类监管,合理制订巡查计划,按计划实施巡查监管,得1分;抽查中每发现一个工商所未制订巡查计划或未按计划实施巡查监管的,扣0.2分,扣完1分为止。按规定及时反馈信用评价结果,反馈率达到100%,得1分;按规定及时反馈即时信用评价结果,对信用波动企业反馈率达到100%,得1分;每发现一户未反馈的,扣0.5分,扣完2分为止。认真运用信用提示功能,对信用评价结果b级及以下企业落实信用惩戒措施,得1分;信用提示未运用或b级及以下企业未落实信用惩戒措施的,发现1条扣0.5分,扣完1分为止。建立信用指导员队伍,工商所配有1名信用指导员,有到企业实地开展信用反馈、信用指导的工作记录,得1分。工商所未配备信用指导员、指导员未开展指导工作、无工作记录的,发现一起扣0.5分,扣完1分为止。工商所运用《基层管理系统》参与信用信息征集、审核 ……(未完,全文共4025字,当前只显示223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2011年度县(市)局、分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之三) 上一篇:工商所副所长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下一篇:县工商局爱国卫生工作先进单位事迹材料 相关栏目:年终总结 工作体会 工作总结 工作汇报 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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