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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
县2016~2020年度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和经营行为,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颁发和管理工作,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建设科学合理、规范合法、公平公正、安全便民的烟花爆竹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_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云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32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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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春节期间零售点、县城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行专柜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一定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三)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经营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四)零售单位在经营场所存放的烟花爆竹品种和数量不得超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限定的许可范围和存放量
    (五)有效期满拟继续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应当重新申请取得许可。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预先核准证明材料;不具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条件;提供虚假文件、资料;近三年内有违法违规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未到定点批发公司进货的经营户不得参与申请。
    四、办证许可审批
    (一)申办材料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零售场所周边100米范围安全条件说明(店面周边和内部情况数码图片附文字说明);
    4、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和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5、零售经营安全管理制度和经营安全承诺书;
    6、经营场所的房产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农村自住房村民委员会证明;
    7、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安监站出具的现场安全条件审核材料;
    8、县安 ……(未完,全文共1385字,当前只显示83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烟花爆竹经营(零售)布点规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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