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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几点思考 |
继国务院于2004年3月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来,全国工商系统掀起了法治工商建设的热潮,国家工商总局于2010年12月1日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总体要求和具体措施。从目前全国工商系统的实践来看,法治工商建设主要着力于加强立法立规、行政执法、执法监督和队伍建设四个方面,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是,应该清醒认识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进度与适应新形势需要还存在一定差距。 一、当前法治工商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尚需提高。 1.公众参与工商制度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不完善。目前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形式较少,征求意见的渠道不多,形式单一,规章制度离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监管工作规律的距离还比较远,不能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另外,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反馈意见的渠道不够通畅,规章草案的实施者通常为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但草案征求意见稿经过层层下发到基层执法人员反馈意见的时间往往只有1周时间,基层执法人员难免由于工作繁重未能仔细研读就作出“没有意见”的反馈。主管的法规部门也极少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征求意见这一环节往往流于形式,基层执法人员的真实意见没有得到反馈,出台后难免造成实际操作性欠缺。 2. 制定者重视立,忽视改和废,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还不完善,新旧法律法规 ……(快文网http://www.fanwy.cn省略99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四)基层法治建设相对薄弱。 1. 基层法制机构建设不健全。不少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机构人员编制少、经费保障不到位,甚至没有设立专门法制机构,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经费保障和人员的法律素养等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不相适应。 2、基层工商法制员的现状堪忧。一是法制员的主体地位未确立。工商所的法制员绝大多数是兼职,而且是内勤或其他岗位兼职法制员,法制监督以外的工作耗费法制员的绝大多数时间和精力;二是法制员的业务素质不适应现实需要。有些法制员虽有一定办案经验,但并未经过系统的法律知识培训学习,不懂基本的法学原理,有些法制员甚至是工商所负责人随意指定的,意见缺乏权威性,得不到办案人员的信服和尊 二、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几点思考 (一)推进科学立法,夯实法治工商建设的基础。 1.加强规章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局的要求,及时调整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开门立法”,集思广益,群策群力,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公众参与工商制度建设的制度和机制,丰富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形式,拓宽征求意见的渠道,使规章制度能够准确反映市场经济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规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注重发挥专家学者在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加强工商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解释工作。 2. 坚持立改废并重,加强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立法应当为执法服务,建立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清理结果要向社会公布;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形势要求,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或者相互之间不协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科学更规范的行政执法_。 1.全面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更加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重视促进和服务发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危害食品安全、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广告、传销等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着力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信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2.规范执法程序。树立程序本位的理念,既不是盲目仿效英美国家的程序优先,也不是要在程序与实体两者之间分出孰优孰劣,而是通过强调程序正义的方法,维护法定执法程序的严肃性,并以此为推进实体法律正义的先导。规范执法是执法程序公正的要件,执法中没有程序公正就谈不上实体公正。要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按程序执法。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进一步规范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等登记程序和审批程序,规范立案、调查取证、核审、告知、听证、集体决定等行政处罚程序,减少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性权利。 3.继续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灵活采取建议、劝告、说服、教育、帮助等多种监管方式,将执法监管的重点从围追堵截”转变为“疏导帮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服务发展方面,要定期公布工商部门掌握的注册登记信息资料,引导行政相对人作出正确投资决策和选择;执法办案方面,注意贯彻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运用教育手段,认清利害关系,令当事人自觉自愿纠正违法行为;巡查监管方面,对一些有违法苗头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警示,防患未然,对轻微违法行为没有构成社会危害的予以劝诫;在依法_方面,引导消费者和经营者树立法律意识和_意识,做到知法、守法、用法、懂法。 (三)两手抓内外监督,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 1.构建外部监督_,增强接受外部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比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在开展执法活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会更经常、更广泛、更密切地接触公民个人或企业组织,与行政相对人合法利益紧密相连,这决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外部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充分体现外部监督手段具有的超脱性和公正性,从拓展外部监督渠道入手,不断完善外部监督程序,创新外部监督手段。应该积极拓宽监督渠道,扩大监督范围,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作用,对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树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充分依托12315 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发布政务信息、开设意见箱、建议栏,主动倾听群众意见,使其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 2.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着力于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职权划分、行政执法责 ……(未完,全文共4676字,当前只显示259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几点思考) 上一篇:食品购假工商先赔工作汇报 下一篇:工商分局干部打造学习型工商心得 相关栏目:法制 政法武装 工商 调研报告 文教论文 综合论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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